胡耀邦发动和推进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纪实
2008年05月09日 09:33同舟共进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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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呼唤实践标准。

《理论动态》第31期(1977年12月15日)刊登了邵华泽的文章,题目是《文风和认识路线》。这篇文章不但提出了认识路线的概念,而且强调“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

胡耀邦在考虑如何总结“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路线斗争”的经验时,已无法“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搞”了,而是要从总体上解决问题;也不可能从本本上找到理论依据,只能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和路线正确与否的标准了。他在1977年12月2日的中央党校党委会上明确提出:这十几年的历史,不要根据哪个文件、哪个同志讲话,还要看实践,要用真正的毛主席思想,通过实践检验分析。胡耀邦指导撰写了学习文件,组织学员讨论,根据讨论情况,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决定由孙长江撰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编者注:当时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下设三个组,即研究组、理论动态组、校刊组,孙长江是研究组成员)从“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搞”,到从总体上考虑根本的是非;从以马列和毛著的理论为依据,到以实践作为判断是非的根本标准,这是拨乱反正的必然逻辑。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发表后,邓小平坚决支持,并在全军政治工作会议讲话中阐述实践标准。邓小平从“准确完整”到支持实践标准,这也是拨乱反正的必然逻辑。

胡耀邦的逻辑同邓小平的逻辑很自然地汇集到了同一个焦点,即实践标准,“英雄所见略同”。

1977年7月,《光明日报》的一位编辑到南京参加一个理论讨论会,在会上认识了南京大学哲学系教师胡福明,觉得他思想比较解放,就约他给《光明日报》的“哲学”专刊撰稿,没有出具体的题目。9月,胡福明同时投给《光明日报》两篇文稿,一篇题为《女人也是生产力吗?》,另一篇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光明日报》的编者认为,前一篇“没有什么理论可言”,决定采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一篇。1978年1月14日,《光明日报》将胡福明的文稿处理后排成小样,寄给作者。这篇文章的处理情况后面再讲。这里要强调的是,胡福明也提出了实践标准,并得到《光明日报》同志的赞同。

《人民日报》也遇到了实践标准问题。粉碎“四人帮”以后,《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一些文章批判“文革”中的错误观点,不断有读者来信指责说,文章所批判的观点毛主席也讲过,认为不应当批判这些观点。《人民日报》理论部的同志针对这种情况,撰写了一篇评论文章,题目是《标准只有一个》,1978年3月26日刊出。这篇只有1000多字的短文,一开头就鲜明地提出:“真理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社会实践。”文章进一步指出,真理和真理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马克思主义是真理,但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真理的标准只有一个,没有第二个。这篇短文发出后,又收到一些读者来信表示反对。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应该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说马克思主义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就是贬低马克思主义。《人民日报》理论部的同志认为需要进一步阐明这个问题。他们将这些读者来信转给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邢贲思,请他撰写一篇有分量的文章。

南京大学的胡福明、中央党校的孙长江、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邢贲思,三个人在差不多同一时间、不约而同地在撰写同一主题的文稿,都提出实践标准,这反映了客观的需要。

拨乱反正的发展,迫切需要对“文化大革命”作出否定的结论,这就涉及毛泽东晚年的错误。由于个人迷信盛行,由于心有余悸,人们不敢思考和提出这样的问题。这就需要在思想上进行启蒙,关键是要有一把钥匙,来解开这把锁。这把钥匙就是实践标准。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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