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开陈潭秋、毛泽民被害之谜
2007年11月25日 11:04《党史博览》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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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审判的郑大纶在《中统向司法部门渗透点滴》一文中,对当年审判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一案作了如下叙述:

……审判的办法是根据以前的刑讯、逼供和伪造的所谓“自白书”进行复审、诱逼犯人认罪。否认“自白书”的,不承认“案情”的,则施以刑讯。如徐杰(陈潭秋)、周彬(毛泽民)、林基路等共产党人,因坚贞不屈,不仅拒绝“自白书”,否认原来的所谓“自白书”,还当庭怒斥季源溥等的非法审讯,遭到残酷的刑讯。但是季源溥还是没有捞到什么东西。最后,季等还是分别为3大假案炮制了几个“判决书”。徐杰(陈潭秋)、周彬(毛泽民)、林基路和杜重远被判处死刑,中共人员马一欧等被判处无期徒刑和3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从而制造了骇人听闻的血案和冤狱。

陈潭秋是当时我党在新疆的最高负责人,因此,徐恩曾把重点放在审讯陈潭秋身上。有一次,徐恩曾审讯陈潭秋时,还请国民党内政部长王德溥对陈潭秋进行劝降,遭到陈潭秋的坚决拒绝。

敌人原不知道陈潭秋的真名,由于叛徒刘西屏、潘柏南的出卖,中统特务机关知道了陈潭秋的真实身份,并对他多次用酷刑,陈仍坚贞不屈。

1943年5月7日,徐恩曾对陈潭秋突审了两天,而且还将刘西屏、潘柏南两名叛徒弄到现场对质,陈潭秋大义凛然,义正词严地进行了驳斥。

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等人的表现,使徐恩曾等特务一筹莫展,决定将他们判处死刑,以盛世才的名义上报蒋介石批准。

6月15日,王德溥将审讯的案卷(包括所谓的“四一二”暴动案、杜重远暴动案)呈交蒋介石审批。蒋介石因太忙,叫先交给陈布雷看,陈布雷因不懂这一业务,加上不愿介入此类事情,便交给负责情报工作的唐纵看,并嘱要看细一些。

唐纵审查了多天,其中6月21日审查了一整天。

唐纵在21日的日记中写道:“今日办理……徐杰(陈潭秋)案、阿山暴动案,各案百余人,供词巨厚,费两日夜始办完毕。徐杰案参加阴谋暴动者,厅长3名,军事高级人员20名,团长8名,行政高级官员14名,各案均凭口供,全无事实佐证,只得照盛意办理。”

从唐纵的“全无事实佐证”看,此案完全是个假案。由于徐恩曾等中统特务还等在新疆,唐纵只得将审看的意见签报蒋介石,由蒋介石裁定。

由于蒋介石甚忙,又东奔西赶,加上离新疆太远,此案拖了一段时间。直到1943年9月,蒋介石同意处极刑的批示才到达新疆。行刑由盛世才的军警负责,中统特务监督执行。

1943年9月27日深夜,中统与盛世才的军警决定秘密处决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等人。陈潭秋、毛泽民、林基路等人英勇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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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幸福   编辑: 刘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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