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年报漏记2.64亿元关联交易,天晟新材及董事长合计拟罚没940万元
极目新闻记者 王琳
近日,创业板上市公司天晟新材(300169.SZ)晚间密集披露两份重要公告,分别对应监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不动产司法查封两大事项。
其中一份为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6〕25号)。经监管核查,公司董事长吴海宙妻弟章某之于2022年10月27日至2023年3月15日期间,持有深圳乾淦实业有限公司60%股权,天长市铜淦铜业有限公司作为深圳乾淦实业全资子公司,在2022年10月27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构成天晟新材关联法人。2023年9月至11月,天晟新材全资子公司常州天晟和岳科技有限公司与天长铜淦开展多笔贸易业务,累计交易金额达26,386.34万元,该交易规模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7.91%。针对上述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未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对应交易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高达237.36%,直接导致2023年年报出现重大遗漏。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江苏证监局拟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监管措施,并分两项作出处罚:就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行为罚款150万元,就2023年年报重大遗漏行为罚款300万元,合计对公司罚款450万元;同时对时任董事长吴海宙给予警告,并处490万元罚款,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拟罚没金额940万元。公司表示,本次拟处罚事项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未触及规则第9.4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次处罚最终结果以正式落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同日公司还披露了一份资产查封公告。公司名下位于常州市龙锦路508号的不动产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查封期限为2026年11月4日至2029年11月4日。本次被查封不动产涉及土地面积10,344.5平方米,建筑面积6986.41平方米,账面价值2718.11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90%、总资产的3.76%。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正式法律文书。
经公司初步自查核实,本次不动产查封事项,大概率源于公司与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的执行程序。同时公司表示,本次被查封资产目前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该查封事项未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相关风险情形,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协商化解纠纷。
公开资料显示,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2011年成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公司专注于高分子发泡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涵盖软质发泡材料、结构泡沫材料及各类深加工制品,产品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风电、船舶、家电、汽车、新能源等多个主流领域。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11月6日收盘,天晟新材股价报4.77元,单日涨幅1.27%,对应总市值16.19亿元,流通市值14.39亿元;以2025年12月31日6.25元的前复权收盘价为基准,该股年内累计跌幅约23.7%。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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