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出门遛狗2岁儿子独留家中坠亡,母亲申请刑事立案监督已获受理
今年9月13日,重庆一位父亲外出遛狗将2岁儿子留在家中,12分钟内男童从18楼坠亡一事持续引发社会关注。
11月2日,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检察院已受理母亲刘女士提交的刑事立案监督申请,“承办部门将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或进展情况。”

母亲刘女士在事发之后曾控告孩子父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公安未予立案。于是,10月27日,刘女士向当地检察院提出了刑事立案监督申请。刘女士说:“警方将这个事情认定为意外事件,但我作为妈妈,我认为这个事情有很多很多疑点,证据链还没闭环。因此,我恳请检察机关能够认真审理我儿子这个案子,还我儿子一个公道。”

“孩子不在了”,刘女士脑子一片空白
2026年9月13日下午3点,重庆渝北。刘女士和丈夫崔先生带着2岁的朗朗从海洋公园回来。刘女士下午要去开会,临走前反复交代丈夫:遛狗一定要带上孩子。
3点42分,丈夫的电话来了。
“孩子不在了。” 刘女士回忆,她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孩子怎么会不在了,他到哪里去了?”第二句话紧接着传来:“孩子坠楼了。”
她赶到现场时,医护人员正在草坪上给孩子做胸外按压。朗朗从18楼坠下,身体大体完整,鼻腔有血,背部有一道和树木撞击的擦伤。“我握住他的手,指尖已经冰冷了。”随着仪器上的波形变成了一条直线,孩子被宣告死亡。
“我不知道”,感觉丈夫态度很冷漠
丈夫给警方的说法是:回家后给孩子开了电视,放了安抚盖毯,孩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然后他出门遛狗。

刘女士无法接受:“我孩子如果知道爸爸要遛狗,一定会跟着去。之前每次有人出门遛狗,他都要跟着。”
更让她想不通的是家里的环境:窗户大开着,下方有一个30到40厘米高的橱柜,孩子身高95厘米,爬上橱柜,肩膀刚好和窗台齐平。但孩子从来不敢靠近窗台——“他知道危险,商场露天电梯他都要妈妈抱。”
家里买过两次儿童防护锁,是丈夫买的,但当天窗不但没有锁,反而大开着。主卧监控一年前就拔了电源,没有录像。丈夫说,遛狗回来后在60平的家里找了3分钟才听到楼下喊叫。刘女士问:“60平的家,需要找3分钟吗?”
让刘女士更难以释怀的,是事发当天丈夫和公婆的反应。“他像旁观者一样,手背着站在那儿,一滴眼泪都没有。”刘女士说。她质问丈夫为什么不带孩子,得到的回答只有三个字:“我不知道。”
“多因一果”,警方表示不予立案
10月16日,刘女士向警方提交刑事控告,追究丈夫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她认为,遛狗不是紧急事务,把两岁孩子独自留在未关窗的18楼家中,是重大监护过失。
10月23日,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对此,刘女士表示不服。
警方口头解释是“多因一果”:母亲为什么没锁窗、为什么当天要去开会,父亲为什么没关窗、没带孩子。但在刘女士看来,她把孩子交给丈夫的那一刻,丈夫就是第一监护人。“就算是多因一果,也有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谁来替孩子说话?母亲坚持讨回公道
事发后,丈夫照常上班。刘女士说,他曾对她说:“你一味沉浸在这种痛苦当中有什么用?”,然而在刘女士看来“孩子没了,日子根本过不下去。孩子不是因病离世,是他重大监护过失造成的悲剧。”

刘女士不认为这是一场“意外”。“意外是不能预见的。但防护锁买来就是为了防孩子坠楼,窗户开着,孩子够得到,这叫不能预见吗?”
她提到了其他案件:河南固始3岁孩子监护失职坠楼案,监护人被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并判刑。同样是看护失职,如果是育儿嫂、保姆,100%追究刑事责任。亲生父亲,不应该拥有免责金牌。
“婴幼儿不会自我发声,需要法律的刚性保护。”她说,自己不想要情绪上的公道,只想要一个基于证据的、能闭环的真相。“谁该承担责任,由司法来判定。”
来源丨案件聚焦
记者丨赵沁蓝 刘黎明
编辑丨周睿明 谢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