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2026年中期报告,天津携车网及董事长章正超收警示函

未按规定披露2026年中期报告,天津携车网及董事长章正超收警示函

极目新闻记者 兰莎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公告,对天津携车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车网”)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章正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截至2026年8月31日,携车网未按规定披露2026年中期报告。章正超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天津证监局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携车网、章正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监管部门提示公司应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责任。

根据要求,携车网及章正超应当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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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即8月31日前完成。公开资料显示,携车网成立于2011年12月,注册地址在天津市,主要做上门汽车保养、维修和车辆检测等服务。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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