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人民群众温暖、安全过冬——我省扎实做好冬季保暖保供工作

确保人民群众温暖、安全过冬——我省扎实做好冬季保暖保供工作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金鑫

节令推移,寒意渐增。当前,我省已进入冬季供暖期。

我省地域跨度大、气候差异显著,各地供热期长短不一,其中甘南部分地区长达8个月、陇南部分地区不足4个月,全省86个县(市、区)集中供热总面积5.65亿平方米。

今年以来,各地各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扣设施提标、燃料保供、服务提质等关键环节,强化全周期监管,截至11月2日,除陇南6个县区外,全省其余市州均已开栓供热,整体平稳有序,供热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供热保障,首要考验的是能源供应。

本季采暖,全省计划供热用煤603.87万吨、用气6.15亿立方米。按照10月16日全国北方采暖地区城镇供热工作视频会议有关部署,我省落实落细各项举措,督促已开栓供热地区加强燃料供应,强化设施设备巡检,确保供热系统平稳运行。

同时,抢抓“两重”“两新”、地下管网建设等政策机遇,开展供热设施提档升级,全省改造老旧管网674.9公里、热力站598座,新增供热能力1538.5兆瓦、集中供热面积1900万平方米。

特别是5月起开展的“冬病夏治”专项行动,累计排查检修一、二级管网1.36万公里,完成各类设施设备检修维保5万余处,进一步守牢了安全运行的底线。

立冬节气即将到来,河西走廊寒风凛冽,酒泉市瓜州县锁阳城镇常乐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点内,一派暖意融融。村民刘伟家中的空气能供暖设施,将室温稳定在20多度。

2022年至2025年,全省扎实推进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累计完成搬迁安置12.31万户。各地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安置类型、区域条件和群众需求,精准配套冬季取暖设施,全力保障搬迁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今年,全省新增调剂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7814户,取暖保障同步落实到位。

针对榆中山洪、陇西地震灾后安置群众取暖需求,我省统筹灾后重建与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在安置点配套安装644套高效低排放生物质水暖炉供暖系统,实现了安置户清洁能源设施全覆盖,保障了受灾群众搬得进、住得暖、过得好。

聚焦困难群众过冬需求,我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集中为困难群众采购煤炉、煤炭、棉衣等御寒物资,各地已发放取暖用煤10.56万余吨,发放取暖炉具、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23.41万余件,发放取暖补贴1924.67万元,积极协调供暖部门落实减免政策,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取暖经济压力。

可再生能源为保障供暖注入了更多“绿色动能”。

我省依托每年10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以村组为单元,统筹可再生能源开发、清洁取暖设备推广、农房节能改造,系统解决农户取暖、炊事等用能需求,累计建成低碳乡村示范村216个,惠及农户2.5万余户。

依托中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培育市场化经营主体,已建成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工程75处,涵盖12个市州39个县市区,年加工成型燃料60万吨,可替代煤炭42万吨。在武威、张掖等地推进生物质集中供热试点,进一步夯实了农村清洁取暖燃料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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