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打赏男主播600万元,称其隐瞒已婚起诉返还,男方:她没问,我为啥要说?
近日,吉林王女士(化姓)向潇湘晨报·晨视频反映,已婚的她因家庭原因,情感空缺,网上认识了男主播马先生,对方谎称单身并暗示愿和她交往,导致她陷入网恋,一年间向对方打赏送礼共600万元,见了1次面。事后向丈夫坦白认错,丈夫原谅了她。目前已起诉要求全额退款,“他涉嫌诈骗,希望更多人吸取教训。”
支付、聊天记录等显示,2025年8月到今年8月,王女士向马先生打赏、赠送礼品等约600万元。双方有很多亲昵暧昧、互表爱意的对话。马先生于2025年9月结婚。王女士说,对方说自己单身未婚的聊天记录,被她删掉了。
11月2日,马先生告诉记者,双方并非情侣,他也没有隐瞒婚恋情况,“她没问,我为啥要说呢?”王女士如要坚持指控他隐瞒,可以提供有关证据,他会积极应诉。
女方:对方隐瞒已婚和我恋爱,导致我大额打赏要求返还
80后的王女士介绍,2025年8月,她在短视频平台认识了00后男主播马先生,双方加了微信,聊得很好,当月末就发展为情侣,“聊的前期我就对他说我已婚,他对我说自己未婚单身。”王女士说,当时她因家庭原因情感空缺,喜欢上了马先生。


△双方聊天记录。
王女士说,当时对方没有明确表白,而是暗示要和她恋爱,“他的那些话,让我产生了错误认识。”后来,双方虽从不明说是男女朋友,但有很多亲昵暧昧、互表爱意的对话,“就是情侣间的那种互动。”

△王女士部分打赏支付记录。
王女士介绍,基于对方称单身且和她恋爱这一认识,从当时到今年8月,她持续大额花钱,购买虚拟礼物在对方直播时打赏给他,“最多一场直播打赏了80万元,平时一场打赏10多万,都很常见。”此外,她还给他购买实体礼物,如价值7万元的手表、内裤、鲜花等。期间,她也去线下参加了一次对方的见面会活动。
男方:并非情侣没隐瞒已婚,会应诉
王女士说,今年8月,她听到了到对方已婚已育的传闻,确认后精神上遭受很大打击,和对方断绝了联系。后来向丈夫坦白认错,丈夫原谅了她。她认为,对方隐瞒婚恋实情,诱导她大额打赏,涉嫌诈骗,已将马先生、其经纪公司、短视频平台等起诉,要求全额退款,家人也支持她维权。

11月2日,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多次致电马先生的经纪公司,电话一直未通。随后,马先生告诉记者,他和王女士此前并非情侣关系,“我们常有互动联系,她线下参加过我的粉丝见面活动,这些其他粉丝也知道。”马先生表示,他并没有隐瞒婚恋情况,“她没问,我为啥要说呢?”王女士如要坚持指控他隐瞒,可以提供有关证据,他会积极应诉。
律师:婚内暧昧不存在合法基础,大额赠予应全额返还
此事中,王女士称对方谎称单身与她恋爱,这是导致她持续打赏的原因。若后续法院认定了该事实,马先生的行为是否合法?是否该全额退款?打赏的金额也分给了短视频平台和经纪公司等,他们是否也要全额退款?有无相关法律规定?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姚志斗律师表示,如果法院查实:主播主动谎称单身、以建立恋爱关系为诱饵,诱导王女士基于恋爱期待持续大额打赏,马先生的行为不合法,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姚志斗表示,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的"挥霍"。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丈夫作为原告起诉可以主张返还全款。
姚志斗表示,原则上平台、经纪公司无需退款、不承担连带责任。平台仅提供中立技术服务、直播服务,不参与双方私下不正当交往,不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人;经纪公司未直接收受赠与财产,无过错、无受益,不承担返还责任。平台已尽协议提示、实名认证、风险提示义务的,对私下情感互动不担责,抽成部分一般不返;但若经纪公司参与运营、分成、话术培训的,可能连带返还。
此事中,就男方是否隐瞒单身,是否是恋爱关系,双方说法相反。在法律上看,恋爱关系是怎么认定的?如果是“暧昧”关系中的打赏和赠予,在要回时是否会有区别?
姚志斗表示,真实正常婚恋是指未婚男女之间如小额节日赠与、日常情谊赠与有效,一般不能追回;婚内暧昧、婚外虚假情感维系、婚内与他人之间保持不正当关系等类似像本案,不存在合法恋爱基础,全部大额赠与一律不受法律保护,应统一认定无效、全额返还。
现实中,很多人恋爱可能会删除或遗失聊天记录,很多话可能也是线下说的难以留证,这种情况下若涉及纠纷诉至法院,对于对方说的关键的言行,当事人没有证据,该怎么办?
姚志斗表示,即便关键聊天记录删除,原告可提交资金流水、现存暧昧聊天记录、线下见面照片等事实证据,同时申请法院向平台调取后台留存聊天数据;结合持续大额打赏明显超出正常观看直播消费的客观事实,由法官结合高度盖然性规则认定款项系用于维系婚外不正当情感关系。
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於广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