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学生使用演出服后退货,学校岂能推责?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日前,有商家发帖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有学生下单衣服,在签收到货三四天后集体申请退款,被退回的衣服无法二次销售。11月2日,该校二级学院回应称,一个班有40多名学生,其中有20余名学生存在侥幸心理,正在处置。(据九派新闻11月2日报道)

学校的回应内容很多,大意是说一个班40多人,有1人是因为服装有问题,2人是因为发错了,另有20多人存在侥幸心理,否认了商家“集体退款”一说。
校方否认“集体退款”没有意义,反而暴露了一个事实。如果学生不是集体协商好的,而是每个人决定在使用后退款退货,这不是更可怕吗?
一半左右的学生在演出服使用后要求退货退款,是滥用权利,根子是他们的诚信出现问题。甚至,一些学生还对商家出言辱骂,暴露出其道德品质堪忧,需要加强批评教育。校方想让商家给学生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这当然没有问题。但关键问题还在,学校为何对自己的责任只字不提?
据报道,校方承认前不久学校组织了新生合唱比赛活动。不得不强调,校方既然组织集体活动,就应该对活动进行周密安排。既可以不强求学生统一服饰,也可以就统一服饰的费用列出预算,而不是把费用转嫁到参与的学生身上。
演出服在日常生活中用不着,集体活动又用得少,使用场景有限,很可能是“一次性”的。这个费用放在本就没有收入的学生身上,就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他们每月的生活费就那么多,难免捉襟见肘。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学校出费用租赁使用。既可以降低成本,还可以减轻学生负担。
学生穿服饰演出后退货退款,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每次都引发舆论热议,是因为此举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市场信誉。说小了是商家利益受损,说大了是破坏营商环境。学校难道没有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吗?
学校组织集体活动,就不能当甩手掌柜。既要节目效果,又不想承担刚性支出,哪有此等好事?这不仅是学生和商家的消费纠纷问题,而是学校要提前预判,避免把学生推到困境。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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