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草丰水美鱼鸟归巢 内蒙古分级分类护好“地球之肾”
霜降已至,乌梁素海上鸟群在水中自在游弋,不时发出悦耳的鸣叫;岱海湖面碧波万顷,岸上芦苇摇曳,成群的鸟儿或掠水而起、或隐于苇丛;黄旗海湖水涨起来,水鸟飞回来,家乡人钟爱的鲫鱼再次出现……

水天一色的呼伦湖。
湿地,被喻为“地球之肾”,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内蒙古地跨黄河、额尔古纳河、嫩江、西辽河4大水系,全区湿地面积达7282万亩,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8.75%,居全国第4位,现有重要湿地65处,其中国际重要湿地4处、国家重要湿地4处、自治区重要湿地57处,总面积128.78万公顷,建成国家湿地公园55处、自治区湿地公园8处,分级分类保护体系日趋完善。
据介绍,内蒙古湿地涵盖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内陆滩涂、湖泊水面等10种类型,生态价值突出。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察汗淖尔、黄旗海等湖泊湿地星罗棋布,是东亚—澳大利西亚、中亚、西亚—东非3条全球候鸟迁飞通道的重要补给地、停歇地,也是维护区域生态平衡的天然屏障。

乌梁素海上水鸟嬉戏。
内蒙古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推动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走上法治化轨道。编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12个盟市、103个旗县全部发布湿地保护规划;强化湿地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将重要湿地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保护;以法治保障湿地保护经费,2025年以来,全区落实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资金1.73亿元、实施项目13个,自治区财政拨付资金3616万元、实施项目27个,专项用于湿地保护恢复。2025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与国家湿地保护法紧密衔接,健全分级管理、名录管理、占用审批、生态修复等制度体系。湿地保护管理的“四梁八柱”不断健全,法治体系日益完善。
内蒙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重点湖泊治理成效明显。呼伦湖治理以“生态补水、封湖休渔、沙化治理”为重点,治理后水面稳中有升、水质保持稳定;乌梁素海治理以“生态补水、控源减污、修复治理”为路径,治理后湖区水质由劣Ⅴ类提升至整体Ⅴ类、湖心断面稳定保持Ⅳ类,成为候鸟天堂;岱海治理以“应急补水、农业节水、围封恢复”为手段,治理后湖面持续扩大、植被显著增加;察汗淖尔治理以“跨省协作、水改旱、盐碱地修复”为特色,治理后昔日“白色盐碱滩”重现水丰草茂。在乌兰察布黄旗海,当地按照“减少人为干扰、推动自然修复”原则,实施河道疏浚、生态修复、农业“四控”等项目44个,水域面积由枯水期不足5平方公里恢复到2026年9月底的85.22平方公里。2025年5月时隔27年再次监测到鱼类活动,草丰水美、鱼鸟归巢的景象重现黄旗海。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为全区湿地保护修复提供了示范引领。

花脸鸭在察汗淖尔湿地自在游弋。
据介绍,接下来内蒙古将接续推进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察汗淖尔等重点湖泊治理和黄旗海等内陆湖泊修复;不断完善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科学引导发展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等绿色产业,让生态红利惠及各族群众;健全分级分类保护体系,坚持以水定湿、量水而行,强化湿地监测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让祖国北疆碧水长流、百鸟翔集,让“地球之肾”永葆生机活力,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奋力书写美丽中国建设的内蒙古篇章。
内蒙古新闻网·草原云记者:张慧玲
编校:刘晓君
审校主任:奥妮莎 章颖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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