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原副校长郭学益涉嫌受贿、行贿、贪污案被公诉!曾被通报为获取学术奖项、学术称号送给他人礼品、礼金

中南大学原副校长郭学益涉嫌受贿、行贿、贪污案被公诉!曾被通报为获取学术奖项、学术称号送给他人礼品、礼金

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11月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南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郭学益涉嫌受贿、行贿、贪污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贪污罪对郭学益作出逮捕决定。近日,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学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郭学益利用担任中南大学资源循环与环境材料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党委常委、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利用担任中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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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学益 资料图

为谋取职务提拔向有关人员行贿

非法套取会议经费占为己有

2025年12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郭学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6年7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郭学益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郭学益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宴请,为获取学术奖项、学术称号送给他人礼品、礼金;违规为本人及他人在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违规经商办企业;贪欲膨胀,以权谋私,与私营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职务提拔向有关人员行贿;非法套取会议经费占为己有。

郭学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郭学益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