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婚姻调查为由,跟踪偷拍,私装GPS定位器,9名“私家侦探”获刑

以婚姻调查为由,跟踪偷拍,私装GPS定位器,9名“私家侦探”获刑

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1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显示,一个9人团伙以“婚姻调查”为由,假借“私家侦探”的名头非法获取公民信息,还实施跟踪偷拍、滥用GPS等行为。最终,团伙9人均获刑并处罚金。

图片为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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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本案被告人周某许,男,1981年出生,无业;被告人杨某,男,1994年出生,务工;被告人周某红,男,1982年出生,务工。其余6名被告人基本信息略。

2019年,被告人周某许关注到互联网上有“婚姻调查”的需求,遂产生通过开展“私家侦探”业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想法。

为招揽业务,周某许注册咨询公司,并招募人员在短视频平台以“私家侦探”名义发布有偿开展“婚姻调查”引流视频。周某许根据客户需求收取费用后,线上通过境外聊天软件,从被告人杨某等5人处非法获取客户指定对象的行踪轨迹、财产状况、住宿记录等信息。线下安排被告人周某红等人安装GPS定位器、贴身跟踪偷拍,以获取他人行踪轨迹信息。

截至案发,周某许通过上述方法非法获取、出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共计1.8万余条,获利16万余元。另查明,周某许还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了多起敲诈勒索违法犯罪行为。

2022年9月,被害人叶某收到该团伙递送的住宿信息、家人照片以及印有“私家侦探”业务广告的名片,并在自家车辆底盘发现GPS定位器,遂报警。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各被告人陆续被抓获归案。

2024年5月10日,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检察院以周某许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敲诈勒索罪,杨某等8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各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同年8月13日,龙南市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周某许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杨某等8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判决已生效。

本案系通过线上倒卖、线下滥用GPS定位技术及跟踪偷拍等多种手段,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典型案件,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一旦被非法获取、滥用,极易威胁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任何商业模式或技术手段,都不应沦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工具。不法分子通过开设咨询公司等形式,以“私家侦探”为名,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治。

来源:极目新闻(记者:曹雪娇)

编辑:黄琳 陈曦紫

审核:谢礼逵

实习生:江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