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有力度,厚爱有温度

严管有力度,厚爱有温度

10月26日至29日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十五五”开局的关键节点,《决定》的出台,既是对新时代管党治党伟大实践的深刻总结,更是向全党发出永葆“赶考”清醒、将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动员令。

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决定》将“增强共产党人的党性”摆在战略任务部署的第一部分,明确其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任务。长期以来,党性修养常被视为一种内在觉悟,难以量化考核。《决定》将党性具象化为可操作、可鉴别的行为标尺:从强化对党忠诚教育,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到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党性,在实践中锤炼党性,乃至明确提出“加强党性鉴别”,把鉴别结果用于干部选拔任用。把党性修养作为“终身课题”,让“软指标”有了“硬抓手”,全面从严治党才真正触及了灵魂。

制度是管根本、利长远的。《决定》鲜明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当前,管党治党基本实现有规可依,但制度执行与破除潜规则仍是痛点。一些地方潜规则横行,消解了党规党纪的权威,让明文规定在“圈子文化”“人情往来”面前打了折扣。对此,《决定》作出针对性部署: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执行力,大力破除潜规则。这种从“有规可依”向“有规必依、执规必严”的迈进,才是制度化最硬核的落地。

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让干部“束手束脚”。从严管理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决定》在“严”的主基调中,专门辟出篇幅部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在用人导向上,明确要大力选拔任用“对党忠诚、表里如一、担当尽责”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畏难避事、庸懒无为”之人;在考核评价上,着力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健全容错纠错与澄清正名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正名。坚持严管厚爱统一、激励约束并重,为敢于碰硬的“闯将”卸下包袱,让干部在规矩之内放开手脚干成事,才能真正激活干部队伍的内生动力。

严管有力度,厚爱有温度。各地各部门要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把《决定》的每一项部署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在“十五五”新征程上,一个党性坚强、制度严明、干部敢为的百年大党,必将带领人民书写出更加扎实的时代答卷。

(彭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