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生态环境治理以“惠企”为主线 推动环评审批与执法服务提质增效

昆明生态环境治理以“惠企”为主线 推动环评审批与执法服务提质增效

通报会现场 记者王奕然/摄

10月30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举行生态“惠企实事”新闻通报会,围绕“十四五”以来环评审批惠企改革、执法监管服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的执法衔接等情况向媒体通报。多项制度创新和数据表明,“惠企”已经成为昆明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鲜明主线,在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的前提下,把各项服务保障精准落实到企业实际需求处。

审批提速度:服务前移,审批时限压缩九成以上

环评审批是企业项目落地的第一道关口。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把服务前移到项目谋划、选址和编制阶段,推行“点单式”帮扶和清单化调度。“十四五”期间,全市共召开项目技术帮扶会163次、培训会5次,现场服务企业300余家次,精准解决问题500余个。

在制度层面,创新出台《优化环评审批促进经济发展九条保障措施》《优化项目全周期环评要素保障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惠企政策,深入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优服务“四减一优”,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14个和7个工作日,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缩减比例达90%以上。“十四五”期间,全市共完成审批项目3024个,涉及总投资4651.96亿元、环保投资171.34亿元。

流程再造之外,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还在全省首创环评、入河排污口设置、排污许可“三合一审批”模式,企业只需提交一次材料,即可实现“一次申报、同步审查、并联审批”,审批环节锐减50%以上;同步推出“两证联办”“免于评估”“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等举措,累计办理相关审批324件,让企业“少跑腿、快落地”。

执法有温度:宽严相济,111家企业依法减免处罚

今年以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以“执法+服务”为理念,一方面聚焦高原湖泊保护、重金属、固体废物等重点领域,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截至9月30日,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64件,办理限产停产、移送适用行政拘留和移送刑事犯罪等案件15起;另一方面深入推行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制度,对无主观故意、危害轻微、及时整改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以教育劝导、帮扶整改为主。截至9月30日,依法免除、从轻或减轻处罚企业111家,减免金额达1088.55万元。

在监管方式上,落实差异化审慎监管,推行“一次进门、一次查清”。2026年全市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污染源总数达2900余家,已抽取检查453家;44家企业纳入2026年度市级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大幅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同时,昆明依托智慧环保体系推广非现场监管,推动执法由“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让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让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在落实帮扶服务措施方面,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已组织开展“绿剑—2026”监督帮扶行动1批次,以30家高校实验室为重点,累计抽调管理和执法力量100余人次,发现存在问题对象21家、环境问题94个,督促整改80个。截至9月30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13人次,对400余家企业开展精准现场问诊帮扶。此外,还组建了“执法+技术”帮扶专班,常态化开展“入企送政策、送技术、送方案”专项行动,把服务送到企业一线。

法典来护航:规范执法尺度,把“惠企”落到法治轨道上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围绕此项法典,把政策法规内容纳入执法大练兵和常态化业务学习,组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集中专题学习。

在案件办理中,对标《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6年版)》,严把法律适用关口;对违法行为发生时间与法典施行时间交叉的案件,落实“从旧兼从轻”原则,法典处罚更轻或不认定违法的适用法典,旧法处罚更轻则适用旧法,确保不枉不纵、过罚相当。

针对法典实施时间尚短、执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构建了问题收集、会商研判、请示上报、成果复用的全流程闭环处置机制,通过案卷评查、实地调研、执法稽查动态归集基层难点疑点,疑难案件组织执法、法制人员集体会商,统一全市执法尺度。

下一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推进生态“惠企实事”政策落实,在守牢生态环境底线的同时优化营商环境,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打造“湖滨春城、山水花都”贡献力量。(昆明信息港 记者王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