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物业40亿港元折价易主,复牌股价跌17.7%

恒大物业40亿港元折价易主,复牌股价跌17.7%

(文/张志峰 编辑/吕栋)

10月30日早间,短暂停牌的恒大物业复牌并刊发联合公告,太盟投资集团(PAG)旗下平台已与中国恒大集团及其子公司CEG Holdings (BVI) Limited签署股份买卖协议。

当日公司收报0.97港元,跌17.72%。

根据公告,要约人Everest Holdings I Limited与卖方于10月28日交易时段后订立购股协议,涉及合共55亿股,约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016%,总现金代价约40.26亿港元。

买方Everest Holdings I Limited主营投资控股,由PAG Fund IV全资拥有,最终母公司为PAG。

公告介绍,PAG为专注亚太区的另类投资公司,管理资产逾600亿美元。三大核心板块为私市股权、不动产及信贷与市场,联合创始人兼执行董事长为单伟建,业内素有“亚洲小黑石”之称。

在中国市场,PAG以控股型并购见长。其最知名的一役是入主万达商管,2021年牵头财团投资约380亿元,2024年再联合中信资本、阿布扎比投资局、穆巴达拉等注资约600亿元设立大连新达盟,合计持股60%并取得控制权,2025年又联合腾讯、京东等以约500亿元收购48座万达广场。

卖方则为,中国恒大集团出售1.47亿股,约占1.361%;CEG Holdings (BVI) Limited出售53.68亿股,约占49.655%,二者合计为各卖方在公司的全部持股。

值得注意的是,两笔股份的名义单价并不相同——中国恒大部分按每股0.8359港元计,CEG Holdings部分按每股0.7271港元计。

公告解释,差异源于要约人另须根据同日函件协议于完成时支付人民币5亿元"额外金额",用于CEG Holdings的若干税项及负债,折算后两家卖方所得每股利益相同。

但这并不意味着控股权已经转移。

公告明确,完成须待协议所载全部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作实,且“于本公告日期,概无先决条件已获达成”。

相关条件包括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就经营者集中申报作出无条件批准(该条不得豁免)、要约人各项保证真实准确等,最后截止日期为2027年2月12日。公告多次提示,完成“可能会或未必会落实”。

完成后方才触发下一步。

公告称,届时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将持有约51.016%权益,须按收购守则规则26.1就其余全部已发行股份提出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要约价每股0.8359港元。对应要约股份约52.96亿股,要约最高代价约44.27亿港元。要约人同时明确表示不会提高要约价,且不保留提价权利。

这是复牌当日股价大幅下行的直接背景。

公告披露,要约价较停牌前最后完整交易日(10月28日)收市价每股1.185港元折让约29.5%;但较2026年6月30日每股未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约0.23港元溢价约268.7%。

由于港股强制性要约定价锚定的是控股权交易对价而非二级市场现价,要约价公布后通常成为股价的重要参照,二级市场价格随之向其靠拢,而提价可能已被排除。

从更长的时间线看,这桩交易是清盘程序下反复博弈的结果。

香港高等法院已于2024年1月29日、2025年1月10日分别颁令将中国恒大及CEG Holdings清盘,清盘人出售销售股份系履行变现资产职责,为债权人谋求利益。

自2025年9月11日首份规则3.7公告至今,公司累计发布13份进展更新公告,期间一轮谈判于2026年6月终止。

若最终完成,要约人将成为新控股股东,并拟维持上市地位,不打算行使强制收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