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部署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记者朱高祥)记者10月30日获悉,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日前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近三年工作目标,并就探访关爱对象和频次、充实探访关爱力量等作出要求。
通知提出,到2026年底,各地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到2027年底,县级层面建立探访关爱对象清单、需求清单,分类制定服务清单,探访关爱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到2028年底,探访关爱服务常态化开展,常态长效机制全面建立。
通知要求,各地面向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将安全风险较高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作为重点对象,每两周至少探访1次;确有需要的,可提高探访频次。
在充实探访关爱力量方面,通知提出,指导和支持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银龄行动”志愿者、基层老年协会、养老服务机构等开展探访关爱服务。(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