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签署《互联网营销宣传自律公约》,共建健康有序网络营销生态

凤凰网签署《互联网营销宣传自律公约》,共建健康有序网络营销生态

近日,第33届中国国际广告节上,凤凰网作为首批企业之一,与百度、腾讯、美团、快手、京东集团、巨量引擎、360共同签署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的《互联网营销宣传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推动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共建真实、透明、公平、有序的互联网营销生态。

《公约》依据《广告法》《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通过图文、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发布商业广告、开展营销宣传的行为,确立了价值导向、真实性、公平竞争、安全合规4项自律原则。

作为新闻媒体的互联网企业,凤凰网始终把用户权益与平台规范放在业务经营的重要位置。围绕《公约》要求,凤凰网将严格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自身在安全,持续完善营销宣传合规体系。

严格履行平台主体责任。从严核验相关主体身份、经营资质及行政许可文件,建立业务档案并定期更新;建立“事前资质与内容审查、事中监测、事后巡检”的审核机制;针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金融理财等重点行业落实资质规则与宣传规范,并畅通投诉受理渠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协查数据、协助执法。

凤凰网认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约》规定,建立健全合规制度,完善内部统筹协调和外部沟通对接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提供协查数据,协助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