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朔:中国互联网到底存不存在“字节时间”?
抖音集团发言人发文称,“中国互联网的字节时间”这个定性极不严谨,纯属瞎扯!非常夸张,不严谨,不符合事实。
那么我们不妨看看事实,按野村证券援引QuestMobile的数据,2026年8月中国移动互联网使用时长Top50 App中,字节系占41.8%,腾讯系占28.6%,两者差距约13.2个百分点。
中国移动互联网的使用时间是由很多App构成的,包括字节时间、腾讯时间、淘天时间、拼多多时间、小红书时间、美团时间等等。字节系在中国互联网用户的总使用时长中,已经拿下了40%以上的份额,无论是时长占比还是增长趋势,都非常显著,“中国互联网的字节时间”就是对这一现象的概括。
正如国内外很多学者、媒体说21世纪是中国世纪,这是对一种趋势的判断,若单从数量看,目前中国的GDP占全球17%-18% 的样子。1941年亨利·卢斯提出“20世纪是美国世纪”时,美国的GDP占全球的比重在30%多一些。
按照《反垄断法》(第二十四条),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中国移动互联网不知有多少APP在竞争用户的时间。当字节系一家的份额达到40%多,在时长这个维度已经有了一定的支配地位。“字节时间”是非常现实的事实,不是空穴来风。
从社交来看,微信有支配地位。整个腾讯系在用户时长中的地位也很重要,但中国互联网的字节时间超过了腾讯时间,这是事实,一点也不夸张。
当然,字节系占有40%多的用户时长,并不等于创造了同等比例的用户价值。比如,支付宝、美团、京东、拼多多App基本是服务型、交易型,用户用过就走,所以在时长上和抖音、红果没得比,但并不等于它们为用户和社会创造的价值就不如红果。
对字节来说,与其莫名其妙地担心“字节时间”这个说法,不如努力让“字节时间”变得更有社会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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