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博主被买凶杀害,照出民间监督的脆弱

吴恺的故事,不应该只留下震惊和害怕,对敢于揭露黑暗的人多一分保护,普通人就多一分安宁。
文 | 半糖可乐
这是一个让人悲伤的新闻。我们常说“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可如果“抱薪者”不光被杀害,还长期无人知晓,甚至被反咬一口、造谣污名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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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中午,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龙塘镇,有村民在公路旁的山上发现了一具遗体。死者叫吴恺,网名“徽剑”,曾在微信公众号上持续曝光缅北、柬埔寨电诈内幕,拥有数十万粉丝。
他生前持续公开举报的对象,正是2026年6月被押解回国的柬埔寨太子集团骨干、柬埔寨安徽商会会长刘忍。
界面新闻近日获得的裁判文书显示,吴恺当时在广东惠州被数人劫持,辗转带至广东河源、江西赣州,遭持续殴打折磨,被遗弃在赣州定南县一处山上后死亡。
背后的主使,是代号为“少校”的境外人员。2024年10月中旬,“少校”在Telegram发布有偿劫持任务,目标明确指向“经常发布涉缅北电诈信息的人”,即吴恺,要求逼问幕后主使并删文。赏金从30万提高到100万,最终100万现金在河南民权县交给接单的赵冰。整个过程的指令、反馈和付款,都是“少校”在操控。
如今,刘忍已被抓捕回国,杀害“徽剑”的主犯赵冰被判死缓,其余十多名同案人员也相继归案、获刑。从法律角度来看,“徽剑”当年凭一己之力持续曝光境外电诈集团罪行,如今也算等到了该有的正义。
可回顾他的遭遇,还是让人意难平。一个自媒体人,用自己的影响力揭露电诈黑幕、给世人预警,最终殒命山野,像是残酷的电影情节照进了现实。
很多人问,当一个人公开揭露有组织犯罪、并因此成为报复目标时,现有的制度能不能保护他们?揭露真相是不是一定要以命相博?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举报进入司法环节,是可以受到法律保护的。《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明确——
人民检察院受理实名举报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及其性质、程度和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估,拟定风险等级,并根据确定的风险等级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
举报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对举报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等。
此外,举报人直接向公安机关请求保护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受理举报的检察院。
但“徽剑”吴恺的情况不太一样。他持续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发文,指控刘忍涉嫌运营电诈园区、暴力放贷等,但目前并没有证据显示,他曾向公安机关正式递交过举报材料。
如果他不曾提交材料,他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举报人,只是我们常说的“公开揭露”或“网络曝光”。当然,这不妨碍他做的事,对公众是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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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吴恺公开发文指控刘忍涉嫌赌场暴力放贷、殴打致死装修老板、收取商铺保护费、运营电诈园区、武装化跨国犯罪等。这是刘忍首次被公开举报。
在此之前,刘忍一直以“侨领”的正面形象示人。界面新闻此前报道,刘忍从安徽灵璧的农家子弟到侨领,再到电诈集团骨干,用20多年时间织就了一个层层嵌套的身份伪装网。
他“藏得极深,以致美国制裁太子集团的146个目标里没有他的名字,柬埔寨本地媒体无人敢公开谈论他的灰色生意”。
而正是吴恺的举报,把刘忍苦心经营的形象撕开了一个口子。
明面上,刘忍以柬埔寨安徽商会名义发布严正声明逐条否认,称爆料为“恶意造谣、无端污蔑”,还调动本地华文媒体集中刊发;私下里,吴恺遇害前一个多月,刘忍手下人员曾向吴恺在柬埔寨的一位朋友打听他在国内的住址等信息,被这位朋友拒绝。
虽然现在不清楚刘忍是不是幕后主谋,但吴恺最终的遭遇足以说明,他揭露电诈黑幕的风险极高。恐怕他自己都未意识到,这份风险有多高、境外犯罪分子有多残忍和狡猾。
这帮人不仅能轻易获取他在国内的详细地址、近期照片和车牌号,劫持他时还冒充警察,利用普通人在突发情境下对执法身份的信任,弱化他的防备和反抗;案发后又散布“他因敲诈勒索被抓”的谣言,把一起有组织报复杀人伪装成“黑吃黑”,既污名化受害者,也干扰了外界对真相的追问。
面对有组织犯罪,一个自媒体人有多不堪一击,民间监督就有多脆弱,普通人的安全感也大受冲击。
追问买凶杀人的幕后主谋固然重要,但更该思考的是,当一个没有单位、没有家属、没有程序性身份的自媒体人,公开触碰有组织犯罪的核心利益时,社会能不能在他活着的时候就给他一道屏障,而不是等他死了两年、靠一纸裁判文书才还他清白。
前面提到的举报人保护机制,在设计之初更多是针对进入诉讼程序的“特定案件证人”。像吴恺这样的独立调查人可以去举报,但若举报未被立案,或者他未被司法机关正式列为“证人”,就很难获得高规格的保护。
哪怕举报人意识到危险,但若不能证明他面临的危险是“现实而紧迫”的,公安机关可能将之作为一般治安纠纷登记。
可以说,吴恺的死留下了一个追问:既然电诈分子已经穷凶极恶到可以跨国买凶,国内制度能不能将那些为公共利益发声的爆料人提前纳入保护范围,在他们面临潜在威胁时,为其畅通紧急避险的渠道?
或者至少可以提前对这些人员进行一些安全提醒和指导,让他们具备提前识别风险的意识,在觉察到某些蛛丝马迹的时候,能迅速做出自救或求救的正确选择。
吴恺的故事,不应该只留下震惊和害怕,对敢于揭露黑暗的人多一分保护,普通人就多一分安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