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看中国|堵点做“减法” 更新做“加法”

高质量发展看中国|堵点做“减法” 更新做“加法”

央广网常州10月27日消息(记者李婕)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段新春最近有点忙。街道内的东方村二十几户居民找到街道,要求纳入城中村自主更新。这样的场景,放在两年前几乎不可想象。段新春回忆,那时街道上门做工作,村民的第一反应都基本不同意,想等着拆迁。

所谓城中村自主更新,是在原址、由村民出资,将老旧住房拆除重建。改不改、怎么改、花多少钱改,决定权交回房屋产权人手中。长期以来,拆迁拿补偿是城中村居民的固有认知,自己掏钱拆旧房、建新房在很多人看来是“天方夜谭”。

2026年5月,国务院印发《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进一步将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列为重点任务。财政部与住建部联合部署的2026年度城市更新行动中,“鼓励以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方式改造老旧住房”被写入具体操作层面。

常州钟楼的实践,正是在这一框架下率先落地的基层样本。自2024年启动以来,新闸、西林、永红三个街道的试点相继落地。老凌家塘1.1期15套交付、1.2期14户开工,新闸6户2025年底入住,永红小园村8户主体封顶。

算透民生账 打通群众意愿“第一道关”

钟楼区是常州主城区,城中村数量多、密度大、碎片化。2024年摸底,全区283个城中村中初步拟定39个自主更新片区。但规划一落地,现实就泼了冷水。“我们原来想得很简单,房子破了,老百姓肯定愿意改。一进去摸,很多地方意愿不到50%。”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副主任许昊回忆。

许昊举了个例子,以280平方米测算,建造成本约50万元,加上装修二三十万、过渡期租房,一户要掏出七八十万。“有经济实力的早买了房,翻修过的也没必要再改。你凭什么说服人家花这么多钱?”

破题的办法,是让老百姓先看到“改出来是什么样”。老凌家塘村党总支书记凌峰告诉记者,他一共进行了三次意愿调查,才将北边44户居民说服同意改造。

改造完成的老凌家塘1.1期(央广网记者 李婕 摄)

第一轮,146户只有50%愿意。街道和村委带着效果图一户一户上门,第二轮升到80%。第三轮,凌峰带着六七十位村民代表去常熟实地看,看到成片新农居后,当场有人表态“回去就签字”。北边43户,意愿率达到99%。剩下一位70多岁的老爷子,凌峰给他算了一笔账:改造后市值翻番,建造成本只有房价的四分之一;孙子结婚,住别墅和买商品房,分量不一样;区里还给两年免息贷款、学区同等待遇。老人最终点了头,后来签协议也十分积极。

这种“算账式”的动员之所以有效,是因为自主更新给老百姓的是一笔“看得见”的资产账。新闸大丼村村民陈仁全拿到新房后,马不停蹄地装修好入住。站在门前看着亮堂的屋内,他感叹道,“以前的老房子下雨漏水,存在许多安全隐患,现在的新房子看上去气派多了,我觉得比城里的小区还要好!。”

如果说老凌家塘、新闸村的实践摸清了集体土地上城中村自主更新的共治路径,永红街道小园村则啃下了国有划拨土地这块“硬骨头”。

正在改造的小园村(央广网记者 李婕 摄)

作为全市首个国有划拨土地自主更新试点,小园村面临着更刚性的政策约束:计容面积有明确上限,无法通过增容提升居民获得感;国有土地规划审批无先例可循,每一项流程都需重新论证。面对村民老宅“开间4米、进深二三十米”的长条形户型痛点,街道与规划部门反复优化方案,将狭长老宅重构为两开间、两层半的宜居格局;针对居民“怕刚改完就拆迁”的顾虑,专门联合资规部门上门明确地块规划属性,打消群众后顾之忧。如今,首批8户主体已封顶,预计年底前即可交付,打通了国有土地自主更新的全流程审批链条,填补了政策实践的空白。

破局政策空白 破解制度空白现实堵点

自主更新的难点还在于“无章可循”。

常州市钟楼区新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谢宇用“打怪”来形容: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之间夹着公共土地,权属复杂,按传统路径报省厅审批周期太长,就一事一议,由市政府批复解决;老房子没有权证的,通过村民、村委、街道“三级确权”固化面积;老百姓怕改造后缩水,允许在合法面积基础上新增20%……

新闸大丼村村民已经入住了新改造的房子(央广网记者 李婕 摄)

到了施工环节,问题更具体:自主更新没有开发商作为法人主体,数据局无法备案,没有项目编码,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全走不了。施工图审查又卡住——现行标准针对商品房开发,要求保温节能、中空玻璃,老百姓自己建房觉得增加成本。一项一项对接、一项一项突破,才把路蹚开。

“2000 年以来我国经历了快速城镇化阶段,现行不少政策标准都是围绕增量开发制定的。进入城市更新的存量发展阶段,适配性的政策体系还在逐步完善,这就需要基层主动探路,用实践成果推动政策迭代完善。”谢宇说。目前,新闸的经验已经开始向上反哺:市级层面相继出台城中村改造总体方案和改造指引,为全市提供了操作范式;老凌家塘项目也入选了2025年度江苏省城市更新试点。

2026年9月,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江苏省城市更新条例(草案)》,这是江苏首次为城市更新立法。草案明确,鼓励通过拆改结合、拆除重建等方式,对建成年代早、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差的老旧住房进行自主更新,并设定了一个关键门槛:以拆除重建方式实施自主更新,签约比例达到95%以上的,县(市、区)政府应当优先支持,可以通过适当调整容积率、新增建筑面积、增配服务设施等方式推动更新意向达成。

在增量时代向存量时代转换的关口,城中村改造不必只有“等拆迁”和“大开发”两条路。让老百姓成为更新主体,让政府回归制度供给和底线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