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得了人跑不了钱?美国加州财富税下亿万富翁迁徙困局

跑得了人跑不了钱?美国加州财富税下亿万富翁迁徙困局

2026年的美国加州,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奇特的气息。不是野火的烟,而是财富的流动。

2025年以来,消息不胫而走。据报道,谷歌联合创始人谢尔盖·布林和拉里·佩奇已在2026年1月1日之前离开加州。同时,Meta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在佛罗里达州悄悄置入了一套豪华地产。SpaceX CEO马斯克把特斯拉总部从加州搬到了得州的奥斯汀,后来SpaceX、X的总部也一股脑迁去了得州。

这一切,都发生在加州《亿万富翁税法案》(CBTA)于2026年11月3日正式投票之前。这是一部设计精巧、机制复杂的财富税,专门盯着那些跑得了人却跑不了钱的超级富豪。这些提前出走的亿万富翁,真的能逃掉这笔税单吗?

加州亿万富翁税是什么

CBTA的核心条款,一句话可以概括:净资产超过10亿美元的加州居民,一次性缴纳5%的财富税,税款分五年摊还,但对想延期缴纳的人,还要额外支付7.5%的年化递延费。

听起来似乎还好?实则不然。

这部税法的估值日定在2026年12月31日,换句话说,2026年全年资产增值都将被纳入计税基数。而判断属于加州亿万富翁的快照日期,是2026年1月1日。也就是说,只要你在这一天是加州居民,且净资产超过10亿美元,无论年末你在哪里、资产涨跌多少,都要按12月31日的实际净资产缴税。

加州立法分析师办公室(LAO)估计,这一税种在2027至2031财政年度将筹集约1000亿美元,年均约200亿美元。征税对象约250名亿万富翁,其财富总量高达2.307万亿美元。

5%的税,不止5%的痛

5%听起来不多,但如果用投资回报率来换算,故事就变了。如果亿万富翁的年化资产回报率为8%,那么一笔5%的财富税,相当于吃掉其年回报的62.5%;若回报率仅有10%,这个比例也高达50%。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财富税,实质上是一种高达50%至62.5%的资本回报税。

更棘手的是私人企业的估值问题。CBTA规定,私人公司的财富按书面利润的7.5倍加账面价值计算,亏损不减值,且以近两年融资估值为下限。这套机制几乎把创业公司的纸面财富全部算进去,却不考虑创始人的流动性困境。

最极端的案例来自DoorDash联合创始人徐旭。他持有公司2.6%的经济权益,却拥有57.6%的表决权。根据CBTA特有的表决权估值条款§50303(c)(3)(C),高表决权股份的估值将被大幅上调,导致其应纳财富税高达26.2亿美元,而其所持股份的实际市值仅为24.1亿美元,算上其他部分,总税负达到持股市值的173%。他需要卖掉比自己持有的还多的股票,才能缴完这笔税。

当然,有ODA机制(延期缴纳账户)可以缓解部分压力。但延期的代价是7.5%的年化利息,对于流动性本就紧张的初创企业创始人而言,这更像是打开了另一个笼子。

想走?没那么容易

既然税这么重,那就搬走?理论上可以,但现实中没那么简单。

CBTA的起草者早就预见了这种以脚投票的应对办法。一位起草者直言不讳地声称,离开容易,真正实现迁居则难。这句话,是政策设计者的自信,也是对意图出走者的警告。

首先,时间窗口已关。2026年1月1日,快照日已过。那天还是加州居民的人,理论上已经被锁定。但如果在估值日12月31日之前真的迁出加州呢?这就引出了年中迁居者的问题。

CBTA仿效加州对部分年度居民的一贯处理原则,设置了年中迁居者规则。在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迁离加州的人,只需按居住于加州的时间比例缴纳财富税。这看起来是条退路,年中搬走只要缴一部分税,但其实不是一张好牌,原因有三。

其一,迁居的真实性要求极高。加州一贯以居民身份认定严格著称,尤其对亿万富翁的迁居更是疑心重重。是否真正放弃了加州住所?社交圈、商业联系、家庭关系是否真的转移?这些都是加州税务局逐一审查的事项。虚晃一枪、挂靠外州的做法,代价极高。

其二,信托资产的追溯。根据CBTA§50303(c)(6)(B)条款,CBTA对迁居前90天内(即2025年10月15日之后)向信托转移的资产,仍追溯计入当前纳税人的财富基数。提前把财产装入信托,再假装搬走的路,已经被立法明确堵死。

其三,离开了加州,并不意味着离开了税单。CBTA的课税基础锚定的是2026年1月1日的居民身份,而非最终落脚地点。人可以搬到佛罗里达,财富的估值日却还在加州等着你。

这才是CBTA最具颠覆性的制度安排。即便在估值日之前真的迁出了加州,富豪的全球净资产仍然要按2026年12月31日的实际价值课税。换句话说:走人可以,但账要按12月31日算。

理由何在?CBTA的设计逻辑是,既然2026年1月1日时是加州居民,那么这一整年的财富增值,都发生在加州管辖范围形成的基础之上,无论后来搬去哪里,都不能免责。这套后续关联理论,借鉴了联邦税法中对移民出境征税的先例。

对于真正的年中迁居者,CBTA允许按实际居住比例分摊税基,但这只适用于离境前居住时间对应的那部分财富增值;离境后的增值部分,在计算中依然被纳入全球净资产估值。

这意味着什么?假设一位亿万富翁在2026年6月30日离开加州,年底他的资产从10亿美元增长到15亿美元,其中大部分增值发生在离开加州之后。但CBTA的分摊机制只减少税基的时间比例,并不区分增值的来源地。实际上,离开加州之后赚到的钱,依然部分落入了CBTA的征税范围。

还有ODA机制(CBTA的§50304条款)。税务局允许纳税人将部分税款存入延期缴纳账户,最长可递延数十年,但届时不仅要补缴本税,还要支付累计的7.5%年化利息。这是一种暂缓,不是免除。跑路之后,账单依然在。

跑不了的,终究是钱

那么,这一切究竟会不会引发大规模的亿万富翁出走?会不会严重侵蚀加州税基?

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有一套数字。

反对者以税收基金会等智库机构为代表,他们警告,高昂的税率会激励富人迁移,最终导致实际收入远低于预期,税基加速萎缩。他们援引此前加州提高税率后部分富人迁居外州的案例,认为这是可以预见的结果。

支持者则有不同的逻辑。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和密苏里大学教授的研究表明,加州亿万富翁的综合税负(包含所有联邦、州及地方税)仅占其财富的1.1%(2023至2025年平均值),而里根时代这一比例高达3.1%。如果连当前区区1.1%的税负都已经引发迁移焦虑,那问题也许根本不在税率,而在于亿万富翁究竟愿意缴多少税。

欧洲的经验也许为加州的立法者提供了参考。瑞士长期实施财富税,并未出现大规模资本外逃;挪威的研究数据同样显示,财富税对亿万富翁迁移行为的实际影响被过度夸大。专家报告援引多项研究表明,出走效应在宏观层面较为有限,但对特定高净值人群的冲击不可忽视。

至于加州本身,资本利得税的抵消效应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财富变现带来的财政收益,当富人出售资产缴纳财富税时,由此触发的资本利得税也将流入加州国库。这是一个税中有税的财政闭环,前提是富人不提前搬走。归根到底,迁徙是真实的选项,也是一场成本极高的博弈。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跑得了人,跑不了钱?答案是:要看你跑得多彻底。布林、佩奇如果真的在2026年1月1日之前完成了具有法律实质的住所迁移,那他们确实可以规避CBTA。但真实迁移的门槛,远比买一套佛罗里达的房子高得多。对于在加州有深度商业根基、社会网络与家庭联系的亿万富翁而言,彻底切断与加州的居民关联,是一项浩大的工程,未必划算。

对于那些已经被快照日锁定的人,CBTA的长臂已经伸出,从全球净资产的追踪,到信托转移的溯及,再到离境后资产增值的部分覆盖,每一条都是精心设计的防逃漏机制。这部税法,不只是一张税单,更是一套以居民身份为基点的资产追踪体系。

当然,故事还没结束。CBTA仍在经历选民投票程序,其最终命运尚未确定。部分条款(如表决权估值、信托追溯)的合法性也面临法律挑战。立法者试图通过精密的机制设计,既堵住富人出走的漏洞,又维持制度的可操作性,这个平衡,能否在现实中成立,2026年11月的加州将会给出答案。

(作者系中国民航大学经管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