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借微信号供人“抢红包”被行拘:抢了3.4万元红包,其中5800元涉诈

男子出借微信号供人“抢红包”被行拘:抢了3.4万元红包,其中5800元涉诈

随手出借微信号、赚点“轻松小钱”,看似稳赚不赔,实则暗藏违法风险!近日,湖南邵东廉桥镇一男子因出借微信账号供他人使用,最终沦为违法犯罪“工具人”。

2026年10月8日,邵东市廉桥镇刘某接到朋友求助,对方声称借用刘某的微信号用于抢红包,并承诺给予一定好处。面对诱惑,刘某心存侥幸,未核实对方用途就不假思索地将个人微信号出借给对方使用。

男子出借微信号供人“抢红包”被行拘:抢了3.4万元红包,其中5800元涉诈

微信公众号“邵东公安” 图

经查,刘某朋友利用其微信号累计抢得红包34522元,刘某从中获利1990元。其中,该微信账户内抢到的5800元红包涉嫌某公安机关办理的诈骗案件。

案件线索下发后,邵东市公安局廉桥派出所第一时间跟进处置,办案民警迅速开展线索核查、信息研判、溯源摸排工作,精准锁定违法行为人刘某的落脚点及活动规律,果断开展落地抓捕工作。10月19日,廉桥派出所办案民警快速出击,成功将违法行为人刘某抓获归案。

经询问,刘某对其出借个人微信账号为他人牟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邵东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切莫将微信、支付宝等社交软件借给他人使用,这些软件很有可能被诈骗分子利用,获取不义之财,你也将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切勿因小利失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