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遛狗12分钟,2岁幼童在家坠亡”最新进展:警方不予立案

“丈夫遛狗12分钟,2岁幼童在家坠亡”最新进展:警方不予立案

近日,重庆一父亲外出遛狗将2岁儿子独留家中,12分钟内男童从18楼坠亡一事,持续引发社会关注。孩子母亲刘女士随后控告丈夫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当地警方已受理。

据中国新闻周刊消息,10月23日,刘女士告诉记者,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今日向她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该局经审查认为,其提出控告的“崔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没有犯罪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该决定,可在七日内申请复议。

刘女士表示无法接受这一结果,她已委托曾代理“重庆姐弟坠楼案”的律师,申请刑事立案监督,并申请听证,请求公开公安机关认定标准。刘女士称,将坚持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作为妈妈一定坚持到底,坚持(主张)刑事立案”。

据潇湘晨报此前报道,刘女士介绍,9月13日下午3点左右,丈夫崔先生开车将刘女士送至某酒店参加推广会。丈夫将孩子安置在家中播放电视随后出门遛狗。据崔先生讲述,自己将孩子安置在客厅沙发上看动画片,孩子怀里抱着最喜欢的被子。随后他出门遛狗后返回家中,离开时间共计12分钟。

“回家后发现孩子不在沙发上,我找遍了次卧、主卧、厕所和厨房,都没找到人。”崔先生说,就在他焦急寻找时,听到阳台外有人呼喊“有孩子坠楼了”。他冲到阳台向下望去,看到孩子倒在地上。

刘女士告诉记者,警方明确告知家属该事件属于意外事件,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但家属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崔先生称,根据法医现场勘查推测,孩子或踩在阳台洗澡桶边缘,抱着被子翻出窗外。他表示愿意承担这件事,内心十分愧疚;现场监控能够证明事发时自己不在家中,不存在主观故意,也不存在虐待行为。

据封面新闻报道,刘女士认为,崔先生是不负责任的父亲,两人以后难以生活在一起。崔先生则表示,如果两人离婚分开,他不会再婚,也没打算再要小孩。刘女士认为,作为父亲为什么不能带着孩子一起遛狗,丈夫没为孩子安全考虑,孩子出事后还在推卸责任。

她质问丈夫:“遛狗为什么不能带着孩子一起?”崔先生解释,自己和孩子单独相处机会就几次,没有考虑周全,孩子比较活泼,没有想到他的攀爬能力那么强,会抱着被子踩着洗澡桶,翻出窗户。

针对有网友“狗比孩子重要”的说法,崔先生表示,狗是他和妻子谈恋爱时买的,因遛狗失去了儿子,自己也很悲痛,事后已将狗处理。

崔先生父亲称,他们一家人一直在做儿子的思想工作,劝他与刘女士和好,但儿子与儿媳并没有见面,“他在上班,就是心情不好。”当被问及崔家是否给刘女士一定的补偿时,崔父表示:“两个(人)还是一家人,现在不存在补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