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三天连发四文,什么信号?

国家发改委三天连发四文,什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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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今年6月,《半月谈》曝光,东部某省多个城市均规划建设万卡级智算中心,功能高度重叠;中部某省规划3个智算中心、总规划1200PFLOPS,但当地数字经济企业不足百家,实际算力需求不足200PFLOPS。

这是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一种典型误区:盲目跟风布局新兴产业、同质化重复建设。

10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

这是首个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题的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系统性文件,提出19项重大改革发展任务,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印发实施,对统一思想行动具有标志性意义。

这份文件明确“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四项原则,被不少专家定位为对实践偏差的集中纠偏。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三天内连发四篇解读,从重要论述、因地制宜、体制机制到企业主体逐层剖析。

研读文件、请教专家,涌金君认为《意见》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把探索中偏了的地方校正过来,把被误读的方向重申清楚,把管长远的制度安排立起来。

方向给明确,落地留空间。19条任务对民营企业释放哪些趋势信号?纠偏指向哪里?带来哪些政策红利?涌金君为您梳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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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先澄清一个认知误解

过去几年,一种流行的误解是“新质生产力等于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传统产业被默认为“旧”的、要被替代的。

对此,涌金君在日常采访中体会很深。一些曾对浙江经济作出重要贡献的传统产业,近些年不太愿意提自己是传统产业,总想往新兴产业靠。这可以理解,但也透露出整个社会、融资端对传统产业的忽视,使这些同样重要的“底盘”难以挺直腰杆发声。

一位纺织行业的萧山企业家曾在今年和涌金君诉说过这样的现象,随着近年越来越多新兴产业冒出来,纺织行业无论在大会视察和重要发言都被“冷落”了不少,他们产业的一些创新很少被看到。

《意见》从根本上否定了这种理解。文件首次将“质态”和“业态”作为一对关系提出。

中央党校研究员王声啸解读:“新质生产力是‘质态’而非‘业态’,各行业、各领域都可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传统产业经过科技赋能、转型升级,也能孕育新产业、形成新质生产力。”

除澄清概念外,政策排序也凸显了传统产业的重要性。《意见》第三部分将“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置于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之前,点名矿业、冶金、化工、轻工、纺织、机械、船舶、建筑,要求“巩固提升……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

浙江就有近在眼前的案例。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桐昆集团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牵头、联合10家单位攻关的“聚酯纤维产业链绿色与智能制造关键技术”。

聚酯纤维是纺织工业的“主粮”,是不折不扣的传统行业。该项目产出76项授权发明专利,经院士专家组鉴定总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成果带动新增销售额超2000亿元。一个化纤企业站上国家科技奖最高领奖台,正是传统产业孕育新质生产力的实证。

《浙江经济》数据显示:1978年,浙江产业结构为“一二三”,2025年转变为“三二一”,第三产业成为主导。工业内部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比由15%提升至2026年上半年的53.6%,高技术制造业也从8%提升至18.7%,高新技术产业从12%提升至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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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978-2025工业内部结构升级 数据来源:《浙江经济》 制图:千问

浙江工业完成的是从“劳动密集”向“技术密集”的转身:不是扔掉传统产业,而是用技术把它重新做一遍。

《意见》传递的信号很清楚:传统产业不是包袱,是家底。希望更多传统产业挺直腰杆,承认坚守传统产业同样拥有新质生产力;也希望更多资本和社会讨论关注基本盘的转型。

刹住实践中跑偏的政府行为

“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三年有余,为何此时出台这份重磅《意见》?发改委负责同志在答记者问中给出了三条考虑。

除了常规的总结贯彻和指导发展,最后一条尤为值得关注——“解决工作实践中已出现的苗头性问题”。

中央看到了哪些苗头性问题?简言之:一哄而上、盲目投资。

《意见》点明“脱实向虚、贪大求全、搞泡沫化、产业空心化、产业断层、盲目求新、顾此失彼”等七类问题,并直接与政绩观考核挂钩:“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结合实际探索发展路径,严禁借发展新质生产力之名违规滥用政策,对一哄而上、盲目投资等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

红线背后的问题并不抽象。

发改委点出一些实例:有的地方片面认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就是抓未来产业、新兴产业,忽视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有的重发展、轻改革,将发展与改革割裂开来,未能把改革贯穿各领域全过程;有的在布局未来产业和新兴产业赛道时高度雷同,完全不见因地制宜的影子。

第一财经城市研究所对291个城市“十五五”规划的调研显示,257个城市布局低空经济、201个布局生物医药、147个布局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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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千问

经济日报报道,约20个省份提出布局氢能全产业链,截至2025年6月底,全国建成投运的560座加氢站,平均单站服务车辆仅43辆,多数运营商处于亏损状态。规划遍地开花,落地无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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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千问

“有时看起来各级政府都很重视,实际上却可能抑制住民间活力。”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史晋川长期关注民营经济与创新生态。他认为,对地方而言,少一些“主动式”的越位干预,多一些“被动式”的响应服务,比再多规划都管用。

《意见》正是针对“脱离实际盲目布局投资、一哄而上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忽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重发展轻改革”等现象纠偏,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不走偏、不冒进、不泡沫化”。

在五对关系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意见》中被排在首位。政府行为越规范,市场作用越有效。这样一份纠偏文件,拦住了政府“不该出的手”,对企业也有指导意义。简单说,建立在“地方政府倒贴”之上的商业模式,风险正在变大;而蹭风口、拿政策套利的窗口,正在加速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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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千问

“创新主导、改革为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四条原则也因此被进一步明确。发展新质生产力决不能上下一般粗、搞同一种模式,绝不能同质化重复建设造成巨大资源浪费。

因此,《意见》反复强调“因地制宜”。脱离这一原则,借新质生产力之名恶性招商、盲目跟风上项目、乱烧钱等乱象就会滋生蔓延,贻害经济社会生态。

史晋川认为,要更好发挥企业的创新作用,根本问题不在政策给得多不多,而在能不能营造真正激励企业创新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环境,推动政策红利转向法治红利。

文件已经对政府的越界行为踩下刹车,接下来要看的,是各地能不能真正松开那只不该伸出去的手。

企业不当“听话的主角”

《意见》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其中,《意见》第(四)条专门点出了很多企业关心的方向:比如,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将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企业研发项目按程序上升为国家项目;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建立由用户考核评价成果的机制。

短短几句话,释放了不少重要信号:进一步支持企业搞研发;企业的事可以变成国家的事;民营企业从“参与”变成“牵头”;成果好不好,用户说了算,评价进一步市场化。国家发展改革委解读文章中进一步呼吁,要“推动企业由创新实施主体向创新决策者转变”。

史晋川长期关注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他在肯定这一方向的同时提醒:民营企业的创新从来不只是技术创新,还包括商业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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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千问

他举了两个例子:DeepSeek创始人梁文锋起家于量化投资,属于商业模式创新;阿里巴巴当年做“双11”,订单峰值在经济学上“可能不合理”,却倒逼硬件和算法改进,最终推动阿里云发展。

“政府在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方面,不能有厚薄之分。”他同时建议,要区分创新冲击的正面与负面效应,增强对合理创新冲击的容忍度。支持企业创新不只是给钱、给项目,更是给空间、给容错。

如果“企业当主角”最终变成“企业当听话的主角”,创新主体的效力就会大打折扣。

史晋川提醒,文件在纠偏创新重点、创新主体、创新方式的同时,也应注意文件信号带来的乘数效应。他认为,鼓励民营企业成为创新主体,最根本的是营造激励企业创新的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环境,“而不是政府直接出手”。

接下来有哪些红利

最后说说《意见》给出的红利,涌金君认为主要体现在制度。

与企业最相关的制度红利不少。

比如竞争端,提出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这条对企业有两层含义:一是防止被大企业以排他方式挤出赛道,二是防止自己靠创新赢得的市场地位被不正当手段侵蚀。

如果竞争规则本身摇摆不定,企业就不得不把资源从“做好产品”转向“应对规则突变”。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化,实质是把竞争行为的合法边界固定下来——企业知道自己可以怎样竞争,也知道对手不可以怎样竞争,才敢把赌注押在效率和创新上。

创新端,提出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

对研发密集型企业而言,怕的不是技术失败,而是技术成功了却被低成本仿冒。

司法案例中,这种风险反复出现:威马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吉利新能源汽车长期投入研发的底盘应用技术及12套图纸、数模技术秘密;华为海思Wi-Fi芯片技术秘密被非法获取,涉案技术信息估值3.17亿元……

惩罚性赔偿的制度化,让侵权行为变成高风险事件。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则把分散的授权、保护、运用环节打通,使创新回报的可预期性从“纸面权利”前移到“可执行、可定价的资产”。这是企业敢把真金白银投向长周期研发的关键制度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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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豆包

监管端,提出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减少现场监管次数,探索“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监管模式。

现场监管次数的减少,对企业意味着运营连续性的确定性。但更深一层的变化是监管逻辑的转向:从“到场即监管”转向以数据和信用为基础的风险识别。

合规记录良好的企业,预期可以在更少打扰的环境中运行;监管资源则更精准地投向高风险主体。企业因此获得的是一个可积累的确定性:合规不是一次性应付,而是可以转化为更少干预的经营环境。

成本端,提出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新业态企业面临的特殊不确定性在于:业务模式已经跑起来了,但适用税目、税率、征管方式尚未定型,成本结构随时可能因为一项规则落地而重构。

“研究相适应”本身释放的信号是:税制将跟随业态特征来设计,而不是让新业态去套一个为传统模式准备的框架。成本规则可预期,企业才敢在定价、投资和商业模式上做长期安排。

《意见》提到要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条款最终指向同一个词,确定性。

“企业家创新的世界,是一个充满了不确定性的世界,制度就是要为企业家在这个不确定的世界中从事创新活动,铺垫一条通往未来的‘确定之轨’。”史晋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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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龙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