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缴396.16万元行政罚款,中国稀土控股子公司涉非法采矿案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已缴396.16万元行政罚款,中国稀土控股子公司涉非法采矿案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10月23日晚间,中国稀土(SZ000831,股价50.13元,市值531.99亿元)披露《关于子公司收到〈案件移送起诉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稀土)近日收到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案件移送起诉告知书》,公安机关已将湖南稀土非法采矿案移送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对应的行政处理此前已完成。公告披露,湖南稀土因在江华稀土矿区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北侧,采出稀土矿(折稀土氧化物)7.17吨的事项,于2026年5月29日被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南稀土“已第一时间完成整改并缴纳足额罚款396.16万元”。

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环节

据公告,湖南稀土收到的是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案件移送起诉告知书》。公告对该文书内容的表述为:“将湖南稀土非法采矿案移送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从文书名称与表述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检察机关,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公告未披露案件移送的具体日期,仅表述为近日收到告知书。

公告未披露涉案人员范围、移送认定的具体罪名及金额认定等内容。对于后续程序,公告仅表示“在案件审查期间,湖南稀土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相关工作”,并承诺“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行政处罚已于5月落地

公告对违规事实的完整表述为:“湖南稀土因在江华稀土矿区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北侧,采出稀土矿(折稀土氧化物)7.17吨的事项,于2026年5月29日被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理结果是公司层面已完成的部分:湖南稀土“已第一时间完成整改并缴纳足额罚款396.16万元”。公告未披露整改的具体措施与内容,也未披露罚款缴纳的具体时间节点。

关于披露沿革,公告指向公司在2026年8月8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即该行政处罚事项此前已在定期报告中记载,此次公告则是就刑事程序进展作出的专项披露。公告同时称:“经初步判断,上述事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湖南稀土及公司其他所属企业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0月16日,中国稀土披露2026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3亿元至4.63亿元,上年同期1.92亿元,同比增长88.96%至140.99%;扣非净利润3.66亿元至4.66亿元,上年同期为1.84亿元,同比增长98.63%至152.94%;基本每股收益0.3422元/股至0.4364元/股。公司称业绩变动系“受稀土行业政策、产业供需格局持续调整优化等多重有利因素影响,市场行情整体上行,部分产品价格较去年同期涨幅明显”。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