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谈履职感受:深感光荣,将不断提升自己的参审能力和综合素养
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发布第三批人民陪审员参审典型案例。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李文云表示,在今天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我参与审理了案例二“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牟某虐待案”。担任人民陪审员既是公民的神圣权利,也是法定义务。我曾是一名普通的村干部,长期从事妇女工作。担任人民陪审员让我既增长了法律知识,也能带动我身边的群众推动我们村的法治建设。我十分珍惜每一次参审机会,每当我接到通知,我都会协调好自己的时间,安排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确保能全程参审。

▲资料图
李文云表示,参审“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牟某虐待案”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开庭前,在承办法官的指引下,我认真阅卷,逐条核对了证据,重点关注二人共同居住的地点、频次、时长以及经济往来情况。开庭时,我有针对性地发问,了解牟某与被害人的日常相处模式、纠纷发生的过程、牟某的动机和后果等,协助合议庭还原事实真相。评议时,我从两性相处应该互敬互爱的朴素认知出发,结合基层工作经历,对牟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虐待罪中的虐待独立作出判断,重点围绕是否认定为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关系、牟某的行为和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发表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采纳。庭审结束后,我协助法官打磨判决书,对事实查明和释法说理部分提出优化建议,让判决既严守法律尺度,又能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
李文云表示,我还参与审理过非法集资等类型的案件,结合自己的参审经历,向身边群众普及反诈知识,用真实案例提醒大家千万别上当,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参审的案件越多,我越感受到,人民群众到法院是解决问题的,不是来走程序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是与法官一起更好解决问题的,不是来走过场的。对于人民陪审员如何更好地履职尽责,我认为,一是要当好“主人翁”,认真对待人民陪审员工作,最大程度协调好本职工作与参审履职,做到不缺席、不敷衍,主动学习,提升参审能力,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审判。二是要当好“参与者”,把自己的工作经验和生活感受带入审判中,把老百姓的是非观、正义观、价值观融入审判中,做到“陪而能审、审而能议”,让事实认定更准确、法律适用更合理。三是要当好“宣传员”,协助法官向当事人讲明法理、讲清事理、讲透情理,用自己的参审经历和体会普法,积极传播司法正能量,带动更多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李文云表示,作为人民陪审员,我深感光荣,我将不断提升自己的参审能力和综合素养,为弘扬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作出应有的贡献。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编辑 郭宇
“特别声明:以上作品内容(包括在内的视频、图片或音频)为凤凰网旗下自媒体平台“大风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videos, pictures and audi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the user of Dafeng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mere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pace serv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