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无备案非营运车辆租赁,严查

厦门:无备案非营运车辆租赁,严查

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开展专项整治,守护群众出行安全

▲交通执法人员在厦门北站附近检查租赁车辆。

台海网10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崔晓旭/文 沈威/图 通讯员 傅秋萍)自驾出行升温,线上租车需求激增,部分租车平台、租赁企业为抢占市场,违规投放无备案、非营运车辆,暗藏安全隐患。近期,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在全市启动小微型客车租赁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整治租车行业备案不全、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消除出行安全隐患。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区域、紧盯高频乱象,通过严查违法、压实企业责任、普及合规知识,守护市民游客出行安全。

查处 机场、车站接连查出违规租赁车

近期,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在重点交通枢纽巡查,接连查获多起违规租赁经营案件。

在机场T4航站楼附近,直属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查获1部违规租赁车辆,当时平台工作人员正现场交付车辆。经查,该车行驶证标注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后台系统无任何租赁备案信息。

思明大队执法人员在厦门火车站巡查时,查处一租车公司的违规行为。涉案车辆归属外地分公司,在厦门投入租赁使用,但车辆使用性质仍为“非营运”,始终未办理备案及使用性质变更手续。

翔安大队执法人员在路面例行检查时,也查获同类违规行为。这家公司是7月份新成立,名下只有1部车辆正在申报备案手续,但其经营人擅自把6部“非营运”车辆以每月1200元的价格,租赁给他人。租车人表示,自己对所租车辆情况“一无所知”,以为租来的车辆都是合法的。

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开展汽车租赁经营,租赁车辆应当依法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为“租赁”,并按规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目前,依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这几家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因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违规行为,都已被交通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自专项开展以来,累计查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者变更备案的案件14起。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提醒,非营运车辆未经过营运安全核验,年审标准、车辆状况、保险保障均不达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大概率拒赔,乘客权益难以保障。

租车“三步核验法”

执法部门特此普及合规租车“三步核验法”:

第一步:线上查备案。在租车前,不要盲目下单。您可以通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官网的便民服务查询栏目,进入“福建省道路运输网上服务系统”,输入租赁企业的名称,查询该企业是否具备正规备案资质。

第二步:上车查证件。当平台或车行交付车辆时,您一定要当面查验《机动车行驶证》。请重点查看“使用性质”这一栏,必须明确标注为“租赁”字样。如果显示的是“非营运”,请当场坚决拒收,并要求重新换车。

第三步:有疑问拨12328。如果您在租车过程中,对平台资质、车辆性质或合同条款有任何疑问,或者发现企业存在违规提供“非营运”车辆的行为,请立即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进行咨询、投诉或举报。维护出行安全,需要大家的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