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诉赢大厂?爱奇艺被指“钓鱼取证”将小公司送上法庭
(文/万肇生 编辑/吕栋)
爱奇艺正在以各种理由,将越来越多的目标,送上版权诉讼的被告席。
除了B站、快手、咪咕、迅雷等互联网公司,一些经营汽车租赁、电脑销售甚至道路救援的小企业,也卷入了大厂之间的版权纠纷。
《新黄河》等媒体报道指出,爱奇艺被指“钓鱼”维权,代理律师助理租车后下载软件播放影片,取证后起诉租车公司侵权。还有法院认为,爱奇艺有虚列被告,人为制造管辖连接点之嫌。
目前,天眼查中涉及爱奇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记录已达到7204条。由于同一案件可能产生上诉、管辖权异议等多条记录,粗略去重后估计,相关独立案件有数百起。
涉及的企业包括哔哩哔哩(B站)、快手、咪咕、迅雷等互联网平台,仅与B站运营主体有关的诉讼记录就有上百条。
被指利用“钓鱼”手段,送无关公司上法庭
综合《新黄河》、《经济观察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广东惠州一家租车公司的负责人赵先生称,今年5月,一男子租用了公司的比亚迪秦PLUS汽车,随后在车机中安装迅雷浏览器,播放爱奇艺享有版权的电视剧《燃罪》。
8月,赵先生就收到了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对迅雷公司发起的侵权诉讼。其中,爱奇艺称,租车公司提供的车辆预装迅雷浏览器,使用户能够通过车机访问未经授权的影视内容,扩大了侵权传播范围。
因此,爱奇艺在向迅雷索赔1500万元的同时,要求租车公司在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突如其来的起诉,让赵先生难以理解,自己并未预装软件,更不认可参与了侵权传播。赵先生提供的车机记录显示,软件下载时间为5月8日上午11时28分,而车辆已于8分钟前(11时20分)交付租车人梁某某。
更重要的是,该案原告爱奇艺方委托的律所为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在其起诉保全证据公证书上,委托代理人为梁某某,与租车人梁某某同名,两者疑为同一人。

涉事车辆的租车人和保全证据公证书上的委托代理人同名,疑为钓鱼取证。新黄河报道
10月8日,爱奇艺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随后获得准许。
不过,迅雷和租车公司已向法院反诉爱奇艺,案由是“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
迅雷法务人员称,用户用迅雷浏览器搜索相关影视作品时,会跳转到搜索引擎的结果页上,搜索结果页中可能存在一些盗版网站,从盗版网站上看到了爱奇艺版权作品。爱奇艺该追究侵权责任的应该是这些盗版网站,而迅雷浏览器只是一个工具。
迅雷法务人员还提到,爱奇艺此前在涉及《燃罪》和另一作品的两起诉讼中,曾将向迅雷主张的1500万元赔偿金额降至1万元,之后又都申请了撤诉。

赵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上海一家汽车租赁公司近期也收到了爱奇艺公司的起诉。
“整个公司就这一部新能源汽车,B站(哔哩哔哩)这款软件是汽车自带的。这个人一共租了12个小时,只跑了几公里,而且我送车的地方就在上海杨浦区公证处马路对面。他取到车后,第一时间先把订单、车架号、营业执照、车辆外观拍照取证。”租赁公司的负责人毛先生称,他事后得知,租车人在车里打开B站后,搜索观看了四部涉及爱奇艺版权的影片。之后,爱奇艺针对这四部影片向他们公司提起四次侵权诉讼,单笔赔偿金额5万元。
人为制造管辖权,已有法院质疑
需要注意的是,租车公司被卷入版权诉讼纠纷并非孤例。
上海、江苏、福建等地均有汽车租赁企业因车机能够播放相关视频而被列为共同被告。2026年4月,爱奇艺还将B站和宁波一家道路救援公司共同起诉。再早之前,一家浙江电脑商行也曾遭遇类似诉讼。
那么,小企业为何会频繁卷入互联网平台之间的版权争端?问题可能与法院管辖权有关。
按照民事诉讼相关规定,同一案件存在多个被告时,符合条件的不同被告住所地法院均可能取得管辖权。因此将各地小企业列为共同被告,可以让原告选择不同地区的法院起诉,并增加主要被告跨地区应诉的成本,更容易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支付赔偿金。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一位今年被诉的租车公司负责人就表示,在法庭上,原告律师陈述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另一家平台如何侵权的,自始至终没有提过租车公司,法官也没有询问租车公司侵权的事。他觉得自己被拉入这起官司中,很莫名其妙。
而这一做法,目前也已经受到部分法院质疑。
在爱奇艺起诉快手及福建宁德一家租车公司的六起纠纷中,宁德中院就以“爱奇艺公司将租车公司列为本案被告有虚列被告,人为制造管辖连接点之嫌”为由,认可了租车公司的管辖异议,将上述6起案件移送快手住所地法院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现象并也非爱奇艺独有,优酷、腾讯、芒果TV的相关开庭公告中,同样出现将汽车租赁企业列为版权诉讼被告的情况。甚至宁波一家租车公司今年被爱奇艺、芒果TV、腾讯视频同时起诉。
而2023年,爱奇艺自己也曾成为类似案件点的被告。当事,腾讯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起诉了爱奇艺及重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
另一方面,对于依靠独家影视版权吸引付费会员的长视频平台而言,打击盗版具有直接的经济利益。爱奇艺2026年第二季度会员服务收入40.1亿元,内容成本则达到38.2亿元。保护高成本购买或制作的版权内容,是视频平台经营的重要一环。
但版权受到法律保护,并不意味着所有能够接触或播放相关内容的企业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爱奇艺辩称,公司维权重点是涉嫌侵权的软件运营主体,并未主张租车公司等相关方直接提供了侵权内容,而是认为车载渠道扩大了相关作品的传播。至于最终是否构成侵权,应由法院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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