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新闻评论| “AI标识”既不是平台遮羞布,也不是作恶者的免责牌
一觉醒来,自己的脸和声音正在替别人卖货。演员吴越最近就撞上这种事:账号“花姐美肤日记”用AI伪造她的形象和声音,包装“明星同款、吴越推荐”诱导粉丝买护肤品,还如法炮制冒用了邓亚萍等公众人物。演员温峥嵘的遭遇更荒诞,多个直播间同时出现“她”的带货画面,去后台质问反被拉黑。
更值得警惕的是,AI骗术已从“盗脸盗声”走向“精准收割”。据媒体报道,一位79岁且不识字的老人于今年5月独自坐火车,要去山西运城看望天天在手机里喊她“姨妈”的“苦命小海”。所谓“小海”,不过是批量生成的AI数字人:先以“躲教室吃馒头”的苦情剧本筛选最有同情心的中老年群体,再转向阿胶带货。几块钱就能买全套AI数字人生成教程,换张脸、换个声音,便能复制出成百上千个“小海”。技术门槛之低、复制速度之快、收割对象之精准,说明这已是一条成熟的黑灰产链条。
法律并非空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声音保护参照肖像权,未经同意不得利用信息技术伪造他人声音、肖像。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要求,提供人脸、人声编辑功能的,必须提示使用者告知被编辑的个人并取得单独同意。202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进一步要求,AI生成内容具备显式与隐式双重标识,传播平台负有核验义务。
行政层面的执法也已落地。2025年6月,北京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利用AI冒用央视主持人形象发布虚假广告案,涉事公司被罚20万元。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刑事追诉,法律工具箱里并非没有工具。
那问题出在哪?先看标识。“花姐”们的视频“聪明”地在角落标注了“含AI生成内容”。这一行小字恰恰暴露了一个问题:标识只回答了“内容是不是AI做的”,回答不了“有没有授权”“是不是欺诈”。一个AI伪造代言的欺诈视频,打上标识也不会自动变成合法视频。标识是溯源工具,不是免责通行证。
真正的问题不在标识制度本身,而在执行。今年4月,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为期4个月的“清朗·整治AI应用乱象”专项行动,截至9月初,累计清理违法违规信息561万余条,查处账号4.9万余个,处置违规网站、应用程序等2400余个。其中,第一阶段重点整治的七类突出问题中,第五条便是治理平台“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第二阶段通报的典型案例中,第2类点名“打造AI数字人进行虚假宣传带货,误导老年人”,第3类点名“利用AI‘换脸’‘换声’等技术,假冒仿冒公众人物形象,借机营销牟利”。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要求的核验义务,是平台合规的底线而非上限,但一些平台连这条底线都没有守住,仅把治理停留在“等举报、再封号”的层面。相同的苦情话术、雷同的数字人面孔、高频带货链接反复出现,平台不是没有技术能力识别,而是主动拦截的决心没有跟上;法律红线摆在那里,一些人仍然抱有侥幸心理,为了利益铤而走险。
制度不是问题,制度没有被执行才是问题。标识制度的效力,恰恰是在这种“有制度、缺执行”的缝隙里被一点点消解的。而执行缺位的代价可以预见:公众人物名誉被侵,消费者被误导下单,老年人被骗钱更被骗感情。一次次“狼来了”,最终是在透支社会信任、挤压AI技术的合法应用空间。
说到底,AI本身没有原罪。它能合成声音、生成影像,也能用于教育、医疗和无障碍服务。向善还是向恶,开关握在人的手里。握在运营者手里,是编苦情剧本收割老人,还是合规创作;握在平台手里,是连隐式标识核验都敷衍了事,还是把识别和拦截做在欺诈内容触达用户之前;握在执法者手里,是等骗局裂变再整治,还是让每一条已经生效的红线在执行层面真正长出牙齿。
一行小小的“AI标识”,既不能成为平台责任缺失的遮羞布,更不能成为作恶者的挡箭牌。AI是工具,但把开关拨向欺诈的人,必须付出代价;放任开关被拨向欺诈而怠于履行法定义务的平台,同样不能免责。
云新闻出品
评论员:陈创业
主播:费丹艺
视频剪辑:田薇
审核:李喜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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