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求新郎出席婚礼后被追讨彩礼,把婚姻当“演戏”换不回体面

新娘求新郎出席婚礼后被追讨彩礼,把婚姻当“演戏”换不回体面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一句“你需要我出钱雇你也好,麻烦你出席一下”,让一场婚宴从喜事变成了官司。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民事案件判决书,引发热议。婚礼尚未举行,男女双方就已闹起分手。女方曾在微信中恳求男方出席婚礼,婚礼最终如期举办,但双方不久后彻底分手。男方称婚礼只是“配合演戏”,要求女方返还18.8万元彩礼、2万元改口费及多件金饰。女方则反驳,婚礼是双方共同筹办,并非“演戏”。

一审法院判令女方返还彩礼及改口费共12万元,并返还部分金饰。二审法院最终驳回男方上诉,维持原判。(据10月20日大河报)

把婚姻当成一场戏来演,最终引发了彩礼纠纷,这起案件给只重仪式和面子、不重婚姻实质的人们,敲响了一记警钟。

新娘那句求新郎出席婚礼的话语,读来让人五味杂陈。女方想稳住母亲,想“装几个月”,为了尽孝,源于窘迫,都可以理解。但婚姻不是剧组开机演戏,仪式可以演,日子演不了。

已经出现的感情裂痕,不会因为一场酒席自动愈合,反而会因为在亲友见证下举办了仪式,耗费了成本,留下彩礼、改口费、金饰这些实打实的财产争议。

在对簿公堂之时,“演戏”成了双方博弈的话术。男方试图用“假婚礼”的说法,主张全额拿回彩礼;女方则将“雇你出席”归为情绪话,证明婚礼出于双方合意。这恰恰说明,仪式可以表演,但既定事实不会配合表演。婚宴是民俗仪式,具备人情意义,却不能随意改写婚约财产的权责关系。司法裁判看重完整事实链条,法院结合共同生活、财物消耗、双方付出等酌情确定返还金额,区分彩礼赠予、日常礼物的边界,正是摒弃机械判案,达到情理与法理的平衡。

问题的根子,其实在于催婚压力对个人婚恋自主权的挤压。年轻人被家庭期待、人情裹挟,明明感情已经破裂,还要硬着头皮走完流程。婚礼从感情的见证,异化成应付父母的“任务KPI”。婚礼承载着亲友对于新人的祝福,也承载着对于美好婚姻生活的期盼,如果将之视为一场可以随意结束的表演,那这个仪式就失去了原本的意义。

婚姻里的光鲜和体面,从来不是一场热闹的宴席,而是彼此真诚的意愿。法律的判决亦是清晰的价值引导:法律尊重民俗,体谅人情难处,但不会为“表演式婚礼”兜底,更不会因为“演戏”的说法就模糊了权责边界。与其费力上演一场表面圆满的婚礼,不如坦诚面对感情的去留,这既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婚姻最基本的尊重。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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