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动力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罚500万元,实际控制人被罚800万元

新动力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罚500万元,实际控制人被罚800万元

极目新闻记者 兰莎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力或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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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6月至2024年10月,毛凤丽为新动力的实际控制人。毛凤丽不晚于2020年9月28日实际控制河北诺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安基金)。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因新动力与诺安基金共同被毛凤丽控制,诺安基金为新动力的关联人。2020年9月30日,新动力披露《雄安科融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以下简称《对外投资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1.5亿元与诺安基金共同投资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诺安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2020年12月10日,新动力与诺安基金签订《普益石家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2021年1月7日,新动力向普益石家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划转投资款1.4亿元。2021年2月10日,普益基金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新动力与诺安基金共同投资设立普益基金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新动力在2020年9月30日披露的《对外投资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中,声明诺安基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新动力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与诺安基金的关联关系,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均未披露与诺安基金的关联关系,也未在关联交易章节中披露该笔交易为关联交易,上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毛凤丽此前已被证监会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据此,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河北证监局对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同时,时任新动力实际控制人毛凤丽,未按规定向新动力董事会报告新动力与诺安基金关联关系情况,并组织、指使新动力与诺安基金实施关联交易,导致新动力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被河北证监局处以罚款800万元。

毛军亮时任新动力董事长,未勤勉履职,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并对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是对新动力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河北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0万元。

程芳芳时任新动力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履职,并对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是对新动力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河北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60万元。

张猛时任新动力财务总监,未勤勉履职,并对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是对新动力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河北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20万元。

宗冉时任新动力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履职,办理《对外投资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信息披露事项,并对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是对新动力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河北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0万元。

鉴于毛军亮、程芳芳违法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以及《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相关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毛军亮、程芳芳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作出,处罚信息已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向社会公开。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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