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嫌犯监居期间再犯13起强奸、组织卖淫,主办警察被判玩忽职守
本该被逮捕的两名犯人,被办案民警操作成“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然而两人监居期间又作案!实施组织、强迫卖淫、强奸等13起犯罪!近日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此案已经宣判,经审理,法院结合其坦白、认罪悔罪等情形,判决杨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查明,柄某取保候审期间实施犯罪7起(组织、强迫卖淫7次、强奸2次),监视居住期间实施犯罪2起(强迫卖淫2次、强奸1次);贾某取保候审期间实施犯罪4起(组织、强迫卖淫4次、强奸1次)。
2022年4月12日,咸阳市公安局对以李某甲、柄某、罗某甲为首的犯罪集团涉嫌强迫卖淫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一案立案侦查。2024年4月3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甲、柄某、贾某等人构成恶势力犯罪,被告人柄某犯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贾某犯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2024年11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对柄某、贾某的原审判决。
之后,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犯玩忽职守罪,于2025年11月27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检方认为,杨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侦查刑事案件和负责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监管职责期间疏忽大意,侦查工作和监管工作不力,导致柄某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贾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实施了新的犯罪,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检察机关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当庭变更量刑建议为被告人杨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综合全案证据,被告人杨某认罪悔罪,犯罪情节轻微,公诉机关、辩护人均提出对其免予刑事处罚的量刑建议,法院予以采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杨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来源:红星新闻、看看新闻;编辑小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