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天府新区物业费拟出新规:前期物业服务基准价最高每月1.7元/㎡ 空置房可打七折

四川眉山天府新区物业费拟出新规:前期物业服务基准价最高每月1.7元/㎡ 空置房可打七折

这两天,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片区的许多群众都在热议一件事——物业费收多少、怎么收,今后将有更明确的“标尺”了。

10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群众的热议,源自于天府新区眉山片区发布的“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发展改革局关于征求《天府新区眉山片区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及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中,天府新区眉山片区就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及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拟对相关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明确了分等级基准价、浮动幅度及多项惠民规范。

▲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片区 图据受访者

公告显示,天府新区眉山片区范围内住房前期物业服务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依据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划分,从一级到三级分别设定基准价:有电梯住房一级1.7元/㎡·月、二级1.3元/㎡·月、三级1元/㎡·月;无电梯住房一级1.4元/㎡·月、二级1.1元/㎡·月、三级0.9元/㎡·月。宜居标杆级物业服务则单独核定价格。物业服务企业执行上浮标准,须达到对应等级服务内容,且上浮不超过15%,下浮不限,上浮还需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并报发改备案。

对于已交付的前期物业住房项目,公告明确,在未成立业主大会重新确定收费标准前,继续执行政府指导价。未超过最高基准价的按原标准执行,超过的降至最高不超过1.7元/㎡·月。其中,小区容积率小于2且绿化率不小于35%的6层以下(含6层)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按原核定价格执行,或经业主共同决议同意单独定价。

值得关注的是,公告还鼓励物业机构对已交房实际未入住的住房实施物业费下浮。连续12个月内水、电、气无使用记录的,按收费标准的70%收取。业主需提前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经确认后自空置之日起计算。此外,100%安置小区住房前期物业和保障性住房物业原则上不得超过三级基准价。

在收费管理方面,新规要求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清单制管理,清单之外不得收费。物业服务费公示应明确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并同步公开咨询服务电话和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15。公示渠道包括销售场所、物业服务场所、小区进出门厅、企业App及与用户有关协议等。物业交付使用前后,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均须按规定进行公示告知。

公告还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费用应向最终用户收取,确需转供的依照相关政策合法收费。物业服务收费按产权面积计算,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以房屋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已办理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已纳入物业服务成本通过物业费补偿的项目,如装修管理、电梯使用维护等,不得单独向住户或居民收费。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征集意见的部门为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发展改革局,征集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至11月15日,群众可拨打电话(028-35050151)反映意见建议。

10月16日早上,红星新闻记者拨打该号码,一位工作人员称其系该局工作人员,她表示这两天已经有不少人致电提供相关建议,现在还在征集意见中,需征集结束后汇总,再根据情况开展下一步工作。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编辑 张寻

审核 王光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