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15道菜上错6道,酒店同意每桌减免150元 新人拒付婚宴款,酒店起诉

婚宴15道菜上错6道,酒店同意每桌减免150元 新人拒付婚宴款,酒店起诉

湖南宁乡的李某某为筹备婚礼,提前3个多月挑选酒店后,专程到酒店试菜,确认菜品,后订下了30多桌宴席,每桌标配15道菜品,单桌价格1636元,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

然而,婚宴结束,李某某却发现,15道菜中酒店竟然上错了6道,于是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僵持两年多后,酒店向法院起诉。据湖南宁乡市人民法院消息,近日,该院蓝月谷法庭调解了这起纠纷,李某某当场支付婚宴款33800元。

▲资料图

婚宴上错菜,酒店同意每桌减免150元

新人不认可拒付剩余款项

2023年4月,李某某为筹备婚礼,早早开始挑选婚宴场地。通过线上了解、线下实地考察,他看中了本地某酒店的场地规模与服务,随即通过微信与酒店工作人员敲定婚宴相关事宜。

2023年5月1日,李某某带着家人专程到酒店试菜,亲口确认所有菜品口味、品质都十分满意,当场支付5000元婚宴定金。双方约定,8月6日中午在该酒店举办婚宴,原定宴席32桌、备用3桌,每桌标配15道菜品,单桌价格1636元。婚礼当天,酒店最终实际承办33桌宴席,整场婚宴消费总计54058元。

本以为婚礼圆满落幕,后续结清尾款就能皆大欢喜。可婚宴结束后,双方却爆发了矛盾。李某某发现,婚礼当天上桌的菜品,和当初现场试菜、提前敲定的菜单出入较大,不肯结清剩下餐费。

后经宁乡市监局协调,酒店方同意按150元一桌给予减免,李某某方对该方案不予认可,一直未支付剩余款项。

酒店起诉,法庭确认上错6道菜

调解后新人支付33800元

由于新人迟迟未付剩余款项,在僵持两年多后,酒店起诉至宁乡法院。

酒店方起诉认为,双方已形成餐饮服务合同关系,李某某接受婚宴服务后理应支付餐费,故请求支付婚宴餐费49058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李某某方则认为,婚礼涉及终身大事,全家十分重视,实地探访后选择在该酒店举行婚礼。但是,婚宴当天酒店擅自更换原定15道菜中的9道,严重违约,给婚礼留下遗憾,对于没有点菜的部分拒绝支付。

庭审中,双方对预定的菜单跟婚宴当天菜单对比并经举证质证后,确认15道菜中有6道菜非预定的菜单内容(原定的干锅牛蛙、鲍鱼仔、多宝鱼、猪肚、爆炒鲜鱿、五圆整鸡,上成干锅甲鱼、脆皮烧鹅、鲑鱼、富贵全家福、武夷山笋尖、滋补整只土鸡),因双方争议较大,调解未果。

庭审后,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沟通,一方面向酒店方释明,未按约定菜单提供菜品属于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向李某某方释明,婚宴服务已实际接受,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仍应支付合理餐费,不能因部分菜品不符约定而拒付全部费用。经多次与双方沟通后,李某某方表示愿意支付一定款项,本案已初步具备调解基础,于是,法庭组织双方当面调解。

最终,在第二次开庭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某当场支付婚宴款33800元,双方对此案再无其他争议。

法官说法

酒店未按约定履行服务合同,消费者有权请求减少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酒店擅自更换菜品,属于履行不符合约定,消费者依法享有减价请求权。

而消费者实际已享受服务,理应支付合理的相应价款。“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已经接受婚宴服务,不能因部分菜品不符约定而拒付全部餐费。对服务瑕疵,可以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途径主张减价或赔偿,理性维权。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张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