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捉奸后收取出轨对象2.5万元被判敲诈,再审改判无罪,最新进展:423万余元国家赔偿申请获法院受理

男子捉奸后收取出轨对象2.5万元被判敲诈,再审改判无罪,最新进展:423万余元国家赔偿申请获法院受理

封面新闻记者 喻言 谢杰

山东淄博“捉奸后收取出轨对象2.5万元补偿被控敲诈勒索,再审改判无罪”。事后,当事人路先生向法院递交了423万余元的国家赔偿申请。

10月15日,封面新闻记者从路先生的代理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陈贞律师处获悉,路先生的国家赔偿申请已获得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立案。

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你以再审无罪赔偿为由,向本院申请国家赔偿。经审查,你的国家赔偿申请符合立案条件,本院于2026年10月14日决定予以受理。”

路先生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

路先生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

“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意味着国家赔偿申请已经通过立案审查,案件正式进入法院的处理程序。”路先生的代理律师陈贞告诉封面新闻。

下一步,路先生一方会与法院沟通,争取能够召开听证会,充分表达出申请国家赔偿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此前封面新闻报道,2021年3月,路先生在酒店发现妻子与刘某不正当关系后,收取刘某现场转账的2.5万元补偿;随后刘某报警,路先生被控敲诈勒索。

2021年11月,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2年3月,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2023年6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淄博中院再审;2024年10月8日,淄博中院再审改判路先生无罪。

再审判决认为,刘某对案件发生存在重大过错,补偿系其主动提出,路先生虽在协商中有言语施压,但并非出于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今年10月8日,在无罪判决满两年、国家赔偿申请时效届满前,路先生在王艳涛、陈贞两名律师陪同下向淄博中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包括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其父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总额423万余元,并要求公开登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对相关办案人员启动追责。

受理案件通知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

路先生曾公开表示,“既然刘某是认识错误、属于错告,那总要有人为我的错案担责。”

但要注意的是,法院受理国家赔偿申请,并不等同于已支持赔偿请求;受理后,法院将围绕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范围、金额及方式等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