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披露2026年中报及主要银行账户冻结、不动产被查封等事项,黑龙江省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警示
极目新闻记者 兰莎
10月12日,根据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黑龙江省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裴兴星、时任财务负责人孙晓丽、董事会秘书李娜收到警示函。
经查,该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6年中期报告、未合理计提预计负债、未准确认定关联方导致相关关联交易未审议披露、未按规定披露主要银行账户冻结、不动产被查封等事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对该公司及三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黑龙江省鑫鑫龙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司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建筑用玻璃深加工制品和节能环保型门窗系统。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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