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企业被判令停用汇源字号北京汇源食品获赔9700万【汇源商标侵权案

两家企业被判令停用汇源字号北京汇源食品获赔9700万【汇源商标侵权案一审宣判:两家涉事企业全面停产停售侵权产品】10月13日,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发布消息,商标侵权案一审落槌,两家涉事企业判令停用“汇源”字,赔偿9700余万元。

根据汇源官方发布的判决信息,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标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汇源”牌果汁,且在企业名称中超范围使用“汇源”字号,刻意制造市场主体混淆,已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一审判决核心有四项:一是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汇源”字号,从市场主体根源消除混淆;

二是全面停产停售涉案侵权产品;

三是在《中国市场监管报》刊登澄清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四是两家企业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9700余万元。

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作为开封公司的唯一股东,因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被判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汇源官方披露,涉事企业曾是其授权代工厂。2023年公司完成司法重整后,曾授权其代工生产“汇源”产品;2025年1月1日,公司正式终止全部商标使用授权。

截至发稿,本案为一审判决,案件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诉权利,最终结果以生效裁判文书为准。

两家企业被判令停用汇源字号北京汇源食品获赔9700万【汇源商标侵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