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大连御锦不予执行申请,永辉超市重大进展:36亿元债权扫清强制执行法律障碍

法院驳回大连御锦不予执行申请,永辉超市重大进展:36亿元债权扫清强制执行法律障碍

永辉超市(SH601933,股价2.94元,市值262.4亿元)10月14日晚间披露仲裁案件进展公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驳回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御锦)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至此,大连御锦就上国仲(2024)第3170号仲裁裁决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均已被驳回,涉及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约36.39亿元及相关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费用的债权,其强制执行的法律障碍已基本扫清。

该笔债权源于永辉超市向大连御锦出售万达商管股份的交易,仲裁裁决同时判令王健林、孙喜双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永辉超市表示,本次案件执行回款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大连御锦两项申请均遭法院驳回

永辉超市10月14日晚间发布《关于仲裁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就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上国仲(2024)第3170号仲裁裁决书,大连御锦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上述申请并送达听证通知〔案号:(2026)沪01民特757号、(2026)沪01执异136号〕。其中,大连御锦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已于2026年9月审查终结,法院裁定驳回其撤销申请,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6)沪01执异136号执行裁定书,就大连御锦请求不予执行上国仲(2024)第3170号裁决一案,裁定驳回申请人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的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公告指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连御锦就上国仲(2024)第3170号仲裁裁决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均已被驳回,但本次案件执行回款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该笔债权源于永辉超市出售万达商管股份的交易。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2023年12月,公司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约3.887亿股万达商管股份,转让价格为45.30亿元,交易资金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因未按时收到第四期股权转让款,公司提起仲裁。2026年4月13日,公司收到上国仲送达的《裁决书》,裁决大连御锦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6.39亿元、加速到期违约金2.18亿元、律师费200.10万元、财产保全费及保险费等,王健林、孙喜双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至半年报披露日,该案仲裁裁决结果已生效,被申请人尚未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并于2026年5月收到立案执行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上半年归母净利2.53亿元扭亏为盈

永辉超市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主营业务为通过线下门店及线上平台向消费者提供优质平价商品,所属行业为零售业。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广东骏才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89%。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开业门店合计382家,覆盖全国24个省份和直辖市,累计完成331家门店的调改。

从半年报业绩看,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7.91亿元,同比下降20.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2.41亿元,实现扭亏为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90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8.02亿元。公司表示,收入下滑主要由于2024年下半年开启整体战略与经营的深度转型工作,关闭长期经营亏损门店以及门店调改期歇业等因素所致;归母净利润转盈主要由于累计完成331家门店的调改,较大程度提升了门店整体盈利能力,同时公司整体毛利率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期间费用率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

从经营结构看,2026年上半年公司线上业务销售额为48.68亿元,占公司销售额19.35%,其中“永辉线上超市”自营到家业务实现销售额25亿元,日均单量18万单。自有品牌矩阵整体销售额达25.33亿元,占公司销售额10.07%。此外,公司所持美股上市公司Advantage Solutions Inc.股票因股价上行,形成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89亿元。

股价方面,永辉超市今年股价承压。截至2026年10月14日,公司股价报收2.94元,2026年年初至今跌幅约37.31%,最新总市值约262亿元。公司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3814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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