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赠送1.9元汽水后举报医生,监督岂能“挖坑害人”
文/文阳
一起“涉案”金额1.9元的举报,激起了大波澜。
据现代快报报道,一张佛山12345处理回复工单截图近日引发热议,工单内容显示:患者给药房工作人员送了一罐1.9元的汽水,随后通过12345举报,称对方存在违规收礼问题。
禅城区卫生健康局回复称,举报者是该医院的老病患,涉事工作人员未主动开口索取上述物品,主观认为这是老病患对于医务人员的感谢,因盛情难却而接收。送赠汽水行为为个人主动行为,医院无权强制医生退还相关物品。医院已对该医生收受市民物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并对全院人员多次进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培训。
患者明知收礼违规,送礼后反手举报,这种“挖坑”式举报,明显偏离了社会监督的初衷。对此,绝不能简单照单全收、一味迁就。
“挖坑”举报之恶,败坏社会风气
规则设计上,患者有举报权,行业准则也禁止医务工作者收受礼品礼金等财物。事件发生后,涉事工作人员被批评教育,全院开展廉洁培训,有助于铸牢行业的红线意识。
但规则之外,还有人际信任和社会风气。据羊城晚报报道,涉事医院称,事发2022年,医务人员梁某诗在工作期间与一名在场群众相遇,对方主动从包内拿出饮料表示赠予,梁某诗已当场明确拒绝,因当时梁某诗忙于搬运物品,故无法将饮料推却,但梁某诗未饮用该饮料。经核查,该医务人员未主动索取任何财物,事件中不存在请托事项和利益输送。

↑图据现代快报。
这正是事件的核心:一方主动创设微小违规场景,送出廉价礼品,转身就启动举报程序。
规则不强人所难,还原此事场景,老患者与药房人员或许熟识,一方在对方搬运时主动送水,一方因盛情难却而“收”。对应到生活场景,这不是很平常的善意互动吗?
“挖坑”式举报,把生活化的互动变成追责的陷阱。当一句道谢、一瓶饮料都可能变成被举报的“把柄”,无疑是对举报权的滥用。“挖坑”式举报放大了人性之恶,也放大了猜忌与算计。医护人员将被迫和患者保持疏离,正常医患互动的空间也会被压缩。
更严重的危害,还在于侵蚀人际信任、败坏社会风气。如果放任这种设局式举报,人与人之间基本信任会持续消解,进而人人自危,这是人们愿意看到的吗?
裁量要“既见条文,又见人心”
对于医生收1.9元饮料被举报,有网友认为不合理,建议设定礼物标准,比如不超过10元。这当然是一种制度建设的思路,但重心其实不在这里。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规定,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等财物。没有设置金额门槛,实际上就是坚持零容忍,传递出从严的信号。相比举报权,更关键的是如何运用裁量权。规则的完善,落脚于制度建设。而规则的裁量,却需要警惕和剔除披着合法外衣的滥诉。
监督的本意是查处发生的不正之风,维护患者正当权益。主动创设一个微小不合规场景,再启动举报,这不是监督维权,是想触发对人员的追责或让医院“吃药”。社会监督是医疗行风治理的重要一环,但监督不是“挖坑害人”,必须明确边界,不能通过诱导制造违规、设局取证。
近年来,一些钓鱼式举报、“农夫与蛇”式维权屡有出现:有男子跳河救人后在网上发视频,被获救者举报侵犯肖像权;有店主救助突发疾病老人,老人离世后家属追责索赔……无论哪种情形,都如出一辙,一方事后抓住场景中微小瑕疵举报或追责,企图达到自身目的。
对此,如果简单对照条文定性,容易被牵着鼻子走,让处置结果偏离制度初衷。作为处置的机构部门,裁量要“既见条文,又见人心”,守住规则底线,也守护社会善意。
对于收1.9元饮料被举报,当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处置实事求是,守住了制度底线,守卫了人心公道。事实上,对每一起举报的处理,都是在传递社会价值:让违规者受惩罚,亦不让好人受委屈。
此外,据潇湘晨报报道,这名患者还举报了该医院三名工作人员,分别收礼1万余元、5000余元和1000余元。当地卫健局工作人员表示,2021年,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和某医生产生矛盾,自此开始不停投诉,“投诉我们都有核实,很多都是没有证据的”。
在这起1.9元饮料举报事件背后,是否有深层的医患矛盾、举报是否毫无事实依据,仍需通过专业、翔实的调查,作出经得起检验的结论。再将剩下的交给法律,医患中的真正过错方,该担什么责就担什么责。
社会监督的价值,在于纠治真问题、守护公共利益。而行政裁量当坚持法理、事理、情理统一,不让善意者蒙受委屈,不容规则沦为刺伤善意的利刃。
编辑 赵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