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程规划许可管理更规范:扩大豁免范围 精简审批事项

厦门工程规划许可管理更规范:扩大豁免范围 精简审批事项

厦门网讯(厦门日报记者 袁舒琪)豁免范围再次扩大,管理规范有新变化。昨日,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沈瑞全接听市长热线,解读今年4月动态更新的《厦门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

据悉,2019年起市资源规划局开始探索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以清单方式公布免于或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该举措通过优化管理手段和审批方式,促进了清单内项目的建设实施,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此次更新后,“免于办理”清单有新增。例如,教育、医疗、体育、养老、行政办公等划拨用地项目,新增加了三类豁免情形。“无需办理”清单也有新增,如在重点商业街、重点管控区域以外的商业建筑门窗上方安装外挑不超过0.3米的伸缩式雨阳篷,已批室外体育场地加装可移动雨棚,堤岸的维修加固以及护岸完善(含整治)工程等,均无需办证。

“豁免不等于免责。列入清单的建(构)筑物类、设施设备类事项,仍需符合相关管理要求。”沈瑞全介绍,针对豁免清单中注明需在动工前进行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动工建设前,按要求向属地资源规划分局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有效期为1年,1年内未实施建设的,备案文件自动失效,避免“僵尸项目”长期占用资源;备案的豁免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于1个月内向属地资源规划分局提交项目竣工文件,由属地资源规划分局按要求核实,确保按备案方案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