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快评|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就该不遗余力
据新华社报道,10月12日,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下称《意见》)进行了解读。在此之前,9月24日,中央政法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天之内,三个“大动作”,体现出国家对改善食品安全形势、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高度重视和迫切要求。从会议部署到法律修订,再到司法执法层面的制度供给,三个动作环环相扣,形成了一套“立法—执法—司法”全链条发力的组合拳。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近期“甲醛白菜”“敌敌畏消杀”“药水杨梅”等事件严重冲击食品安全底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仍高发频发,且呈现网络化、专业化、链条化等新特点。而执法办案中还存在行刑衔接不够顺畅、相关制度有待完善等短板。同时,生鲜电商、餐饮外卖、直播带货等新业态蓬勃发展,相关法律滞后,容易出现监管盲区。在此背景下,公众对于尽快消除市场乱象、实现“舌尖上的安全”的期待强烈,顶层设计的几大动作密集祭出,正是对公众期待的及时回应。
细察这几大动作,重点发力方向清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保持高压态势。中央政法委印发的《意见》明确,聚焦社会高度关切的肉制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重点领域,生产加工、网络销售、终端餐饮、食品进口等重点环节,深挖案件线索,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对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刑事诉讼全过程、各环节依法从严,严格控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适用,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从重判罚。这释放出依法严惩的强烈信号,有助于形成有力震慑,倒逼生产经营者守法自律。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补齐制度短板。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从五个方面进行修改:压实主体责任,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增设“学校食品安全”“网络食品经营”专节;优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将婴幼儿辅助食品纳入特殊食品监管;强化智慧监管,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监管应用;完善法律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这些修改直面新业态、新挑战,填补了法律滞后造成的监管盲区,有望对改善食品安全形势形成有力促进。
三是加强行刑衔接,凝聚治理合力。《意见》要求政法机关加强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衔接,推动食品安全领域行刑衔接有关规范性文件出台,明确案件移送标准、检验鉴定、证据转化等规则,切实解决案件标准不明确、移送程序不规范、以罚代刑、当罚不罚等问题。同时,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促进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无缝对接。这有助于破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壁垒,提升打击违法犯罪的整体效能。
老百姓的愿望很朴素,就是吃上放心的食物。这个事情涉及方方面面,实现起来有一定难度,但再难也必须实现,不容任何妥协。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从立法、执法到司法都积极推动,效果也有目共睹。这次顶层设计再次聚焦该项工作,显然是希望食品安全形势尽快取得更多实质性的改善。
接下来,要全力落实相关安排。一是加快修法进程。要让适应新形势的各新增条款尽快成为法律,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化解风险、强化监管执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强化执法力度。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督办一批重大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强行刑衔接,完善信息共享平台,推动食品安全治理常态长效。四是推动社会共治。要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同时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和吹哨人制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就该久久为功,不遗余力。
(作者系第一财经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