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使用备案条款费率,阳光财险浙江分公司被罚90万元
极目新闻记者 黄晓波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问题被处罚,相关责任人一并被追责。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罚单显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违规行为,监管对其罚款90万元;叶胜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并罚款15万元。
按照监管要求,保险机构经营业务必须严格执行已经批准、备案的保险条款与费率,不得随意改动,保险机构应当强化产品全流程管控,落实从业人员合规管理。
阳光财产保险是阳光保险集团旗下财险主体,浙江省分公司为其省级分支机构,在浙江辖区经营车险、企财险、责任险、短期健康险、意外险等财产保险业务。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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