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2亿多元,嫌疑人拒不认罪?检察官靠一枚印章破局

挪用2亿多元,嫌疑人拒不认罪?检察官靠一枚印章破局

◎ 科技日报记者 代小佩

10月10日,国新办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多位检察系统代表提到,要把《人民检察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谢文凯曾经办理一起涉案2亿余元的挪用资金案,公司报案称财务人员私自挪用公司资金,但犯罪嫌疑人到案后矢口否认、拒不认罪,并且提供了一份盖有公司公章的情况说明,以证明自己的行为在当时经过公司的授权同意。这份盖章的情况说明与此前的事实证据出现重大矛盾。

“我们选择的就是在细微之处破局。”谢文凯说,印章在长期使用的过程中会出现细微的磨损、磕碰,或者有细微的附着物等,而这些细微特征就成了辨别盖章时间的“基因密码”。

图片来源:国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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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迅速调取公司近十年的印章样本,逐一进行分析比对,其中发现这份所谓的“情况说明”,其印章印文的细微特征与犯罪行为时公司的公章特征并不相符,而与近期的高度吻合。这也就说明了,犯罪嫌疑人是事后为掩盖罪行伪造的这份说明。最终检察人员据此成功地指控犯罪。

“‘高质效’蕴含着‘求极致’的工匠精神。”谢文凯说,“检察官在办案中要善于在海量证据中寻找蛛丝马迹,在细微之处还原事实真相,以精湛的业务能力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从鑫莎认为,要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首先要办好案件。所谓办好案,核心就是案件质量要过硬。从鑫莎曾办理过一个新型网络平台案件,对外宣称只要刷短视频就可以赚钱。她认真研究案卷,分析平台的运作模式,透过极复杂的规则表象,抓住其骗取财物的本质特征,最终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起诉不应该是检察官办案的终点,我们也要想办法解决在办理案件过程当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从鑫莎还提到,近年来,随着自助结账方式的普及,小额多次盗窃超市的行为频发。为治理该难题,他们通过刑事打击、强化普法宣传、深入调研案件成因、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有效降低了发案率。

要落实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需要有高素质的检察官。“我们不仅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在新时代也应该具备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能力。”从鑫莎强调。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陈芙蓉认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要把它贯穿于每一个案件办理的全过程。

陈芙蓉曾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抗诉案件,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建议判处一年有期徒刑,法院审理后认为系肇事后逃逸,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

“经对一审判决进行综合研判,我们认为不是肇事逃逸,准备提出抗诉。”陈芙蓉说,“我们展开了一场‘以亲历换真相’的实质性审查。通过开展侦查实验、重返案发现场实地核查、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将主观的推断转化为客观的验证,查明被告人并不具备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二审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改判有期徒刑一年。”

“同时我们督促保险公司依法赔付了被害人家属50余万元,及时修复了社会关系。”陈芙蓉说,我们将对标“十五五”规划要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编辑:郭炘蔚

审核:张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