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6050万余元,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周先旺一审被判14年
据央视新闻报道,10月10日,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湖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周先旺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周先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追缴在案的周先旺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3年上半年至2025年5月,被告人周先旺利用担任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副书记、州长,湖北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黄石市委书记,湖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武汉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湖北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湖北省政协副省级领导干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行政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50万余元。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先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实际所得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周先旺,男,土家族,1962年11月出生,湖北建始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参加工作后,周先旺长期在湖北地方工作,曾任湖北省建始县副县长,宣恩县委副书记、县长,恩施州委副书记、州长,黄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
2017年,周先旺任湖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18年5月起,周先旺任湖北省武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等职,直至2021年调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25年7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周先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5年8月26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追认关于撤销周先旺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6年1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周先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4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周先旺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周先旺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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