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使用备案保险条款,人保财险上海长宁支公司被罚15万元
极目新闻记者 黄晓波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遭到监管处罚,另有相关业务责任人同步被追责。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大型财产保险机构,上海市长宁支公司是人保财险上海下辖分支机构,面向区域内企业及个人提供车险、企财险、责任保险等各类财产保险产品与保险服务中国证券网。
公示信息:沪金罚决字〔2026〕171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公司违法违规行为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监管对其罚款15万元。王建萍,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卢湾支公司副总经理,对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行为负有责任,沪金罚决字〔2026〕170号,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财产保险机构开展业务,应当严格使用经监管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条款使用。监管督促保险机构强化条款费率全流程管控,落实从业人员合规管理。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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