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8年才知楼顶有坟,原房东该不该告知?警方介入

买房8年才知楼顶有坟,原房东该不该告知?警方介入

四川观察10月7日报道,近日,四川成都金堂县李女士反映,自己买的二手房客厅楼板上面有座坟,自己买了8年毫不知情。

10月7日上午,李女士告诉四川观察,她2017年在金堂县买的一套二手房位于单元楼顶楼7楼。过去8年多,房屋一直用于出租,直到今年10月4日才从邻居口中得知,房屋顶楼天台、客厅楼板正上方竟有一座坟。据邻居说,坟里埋着一名病逝的7岁男童,于2009年9月埋在此处,男童生前就住在这个院落。至于为何会埋在这里,邻居也表示不知情。

李女士报警后,警方到场将坟挖开,发现部分尸骨。李女士展示了拍摄的照片,表示“之前牙齿都还在里面”。目前,警方已取走尸骨作进一步鉴定。李女士认为,当初购买二手房时,原房东隐瞒了7楼顶上有坟这一信息,对房屋造成一定影响。她希望找到原房东让其承担一定责任,但目前仍联系不上。

李女士的遭遇并非简单的邻里纠纷。卖方对足以影响买受人缔约意愿、房屋使用价值和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是否应当如实告知?此类争议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案例。

中国法院网曾披露,2021年10月,市民陈先生购买了王女士位于城区的一处房屋,总价55万元。合同中特别约定:“买方已知悉房屋产权及居住情况,卖方及营销中心无隐瞒。”2023年8月,陈先生意外得知该房屋曾发生王女士母亲自缢身亡的事件,认为卖方故意隐瞒“凶宅”事实,构成欺诈,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法院审理认为,王女士在签约时,并未向买受人陈先生如实告知其母于该房屋内自缢身亡的事实,反而在合同中承诺“无隐瞒”,存在故意隐瞒的行为,构成欺诈,陈先生有权撤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