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19条举措深化养老服务改革 将构建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新闻发布会现场
9月29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会上,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平表示,今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共明确19条政策举措,针对区域老龄化发展不平衡、少子化趋势加剧、家庭养老照护需求持续增长等问题,给出了答案。
19条政策举措出台 破解体制机制堵点问题
李平表示,《实施意见》针对县域养老资源分散、统筹调度能力不足问题,提出要健全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县级依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拓展综合服务功能,乡镇(街道)整合现有敬老院、优质民办养老机构资源,改扩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优先布局嵌入式养老设施;在农村,改造升级互助养老站点,推动农村互助幸福院规范运营提质。
同时,针对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双向流动不足问题,居家端立足老年人“原居安养”现实需求,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稳步扩大家庭养老床位规模,引导专业养老机构把标准化照护服务延伸入户;社区端发挥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推广“党建+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做实日间照料、助餐助行等就近服务;机构端区分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机构落实差异化补助政策,引导机构重点面向失能失智群体提升专业照护能力。
针对失能老人“看病难、照护难”的现实困境,陕西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机制改革。逐步推开“五床联动”整合照护服务,深化乡镇卫生院与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两院共建”;支持医疗机构增设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相关科室,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立执业站点、家庭医生工作站;每个县明确至少1家二级医院作为养老服务医疗支撑机构,打通疾病诊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双向转诊通道。
李平表示,养老机构开办流程烦琐、行业监管手段单一的问题,落实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改革,实现开办业务一次提交、“一网通办”、并联审批;推行“一人一床一码”数字化监管,严格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涉老欺诈行为。

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平
把农村养老作为乡村振兴重要内容 将开发适配老年人的就业岗位
李平介绍,《实施意见》明确三项措施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把农村养老作为乡村振兴重要内容,建立城乡养老机构对口支援协作机制。发挥村“两委”、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慈善组织、农村老年人协会力量,做实探访关爱、应急救助、精神慰藉、老年助餐等工作,加快推进农村互助养老发展。
同时,推行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做到评估结果全省互认、信息共享;落实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做好长护险与各类护理补贴政策衔接。“《实施意见》明确,要推动老年大学教学点向社区、养老机构延伸;开发适配老年人的就业岗位;畅通老年人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绿色通道,落实80周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费用政策。”李平说。
此外,《实施意见》聚焦要素保障,构建全链条支撑体系。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区养老配套设施“四同步”硬性要求;细化各级养老设施功能定位、建设标准。在财政支持政策方面,推动县级以上政府将养老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福彩公益金不低于60%投向养老服务;统筹用好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政策性资金;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等优惠政策,鼓励对社区养老机构实行场地租金减免。
“在专业人才建设当面,落实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等级认定政策,推行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相关制度;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技能培训。”李平说,大力发展智慧养老社区,全面推广智能居家监护、适老硬件产品;完善老龄与养老服务数据库,全部涉老政务服务接入“秦务员”平台老年专区,实现养老业务一站办理。
记者 苏静萌
审核 魏诠 张建成
编辑:刘思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