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是假的,红头文件是伪造的”

“公章是假的,红头文件是伪造的”

“有不法单位和人员盗用协会名义,通过举办培训班诈骗牟利”“有机构以协会或协会相关委员会名义,给一些企业制发相关铜牌”⋯⋯2026年9月,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下称“中国建设标协”)连发多条声明或公告,进行打假。声明还特意提到相关企业将铜牌收缴、封装,挂号寄给该协会,邮寄费用由该协会承担。

中国建设标协成立于1979年10月,是由从事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单位、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建设标协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经手过此次“冒充协会办培训班”事件,“这些不法单位和人员的目的就是办班收钱牟利,他们发布的协会红头文件、公章等全都是伪造的”。

AI插画/a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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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报案”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中国建设标协连发的多条声明中,有一条称,不法单位和人员向一些单位发送所谓公文,谎称协会于2026年10月14日至16日在浙江省台州市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培训班”,邀请有关单位参加,借机实施诈骗,恶意敛财牟利。该声明称,协会从未举办过,也从未准许、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协会名义,开展该培训班。

声明提到的这纸公文,落款时间为2026年9月,公文还盖有中国建设标协公章。《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公文称举办该培训班的目的是“帮助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从业人员尽快了解、熟悉应用最新标准,提升相关从业人员对新标准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培训班的参加对象为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部门的科室负责人,以及各水利工程项目法定代表人及各级水利投资公司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人员等。公文提到“此次培训对浙江省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未提及其他报名人员的收费标准。

公文同时公布了一名联系人“李老师”的联系方式。“李老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组织此次培训活动,他们肯定不是“冒充的”,不属于诈骗,该活动之所以没有进行下去,是因为“合作没谈好,相关利益没谈好”。“李老师”还称,他所在单位为中国建设标协的“合作单位”,也有此前合作成功的案例。但其具体单位名称与案例,他表示“我不想多说”。

关于“李老师”提到的“利益分配”问题导致活动没有进展下去的说法,上述中国建设标协受访者对《中国新闻周刊》予以否认。“我们从来没有委托别人去开办这种‘培训班’,也不存在利益分配问题。针对这种涉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派出所已受理,目前警方还在调查。”

“协会出邮费回收铜牌”

中国建设标协9月26日发布的《关于废止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铜牌的公告》提到,根据协会相关通知,协会及协会分支机构立即全面停止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保证能力服务认证工作。在开展此项工作中,有关单位以该协会或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和认证保险与工程采购工作委员会的名义,给获得认证证书的企业,制发了“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铜牌,这不符合国家认证管理有关规定,也不符合协会规定。所有制发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 铜牌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应全部废止。

同日,中国建设标协发布另一则声明提到,有关单位于2024年12月,2025年6月、10月、12月等时间,先后以该协会或该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和认证保险与工程采购工作委员会的名义,制发“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项目”铜牌。该声明提到该协会“从未有、从未准许、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以我协会、我协会分支机构的名义,擅自违规组织开展创建示范、评比达标表彰相关的活动”。

《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声明还提到请所有收到相关铜牌的建筑企业和有关单位,对铜牌进行收缴、封装,通过中国邮政挂号寄给该协会。“所有发生的邮寄费用由我协会承担。”

中国建设标协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铜牌等并非该协会所发。关于既然不是协会所发,因何协会要收回铜牌,这名负责人表示是出于“工作严谨”的需要。

同日,中国建设标协还发布声明提到,有单位以该协会名义,套用该协会公章,于2023年向一些建筑企业制发“2022—2023年度中国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单位”“2022—2023年度中国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项目”证书。这些证书是违规的、伪造的,是依法无效的。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丹河新城金村起步区水东村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获评“2022—2023年度中国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项目”;2023年9月11日,山西五建集团发文称,集团公司介休银海绵山墅住宅小区二期项目获评“中国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项目”。《中国新闻周刊》致电山西五建集团,一名工作人员称,据她所知,该公司目前尚未收到协会谈及该荣誉称号的通知,“我也未接到(关于该事项)的相关电话”。上述丹河新城相关工程由山西晋城市丹河集团建设、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记者多次拨打山西建筑工程集团电话和丹河集团工程管理部电话,均无人接听。

中国建设标协上述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上述证书中盖的中国建设标协的公章是假的,目前该协会正在追责。关于是哪些单位评选的该荣誉,这名负责人称“还未搞清楚,协会正在查”。

如何整治?

近年来,冒充协会名义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案例并不鲜见。

2026年3月,民政部公布的一个案例显示,“中华志愿者协会永康乡村振兴惠民服务站”未经依法设立,擅自以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名义进行活动。该非法社会组织未经中华志愿者协会同意,冒用该协会地方代表机构的名义,打着支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旗号开展虚假宣讲活动,并以“缴纳99元享受助学、助老等项目服务”为诱饵,欺骗部分学生家长、老年人交钱入会,侵害了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浙江省永康市民政局已依法取缔该服务站。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数字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近年来,之所以有人屡屡盗用协会名义为企业颁奖或举办活动,原因有多方面。其中,利益驱动是主因。有人想借此向企业方收取费用,牟取利益;一些企业的警惕性不高,没有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容易上当受骗;个别企业的管理人员或员工为了业绩考核或贪图虚名,花钱买奖;有的协会或监管部门对这类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处理,甚至有些机构、个人与协会有某种“合作关系”,他们给协会一定费用后,对外打着协会旗号开展活动。

邓国胜表示,从现实案例看,有些不法活动已经举办多年,协会在未接到举报的背景下,可能不知情。但也可能虽然知情,却因怕麻烦或重视程度不足,对此类行为没有进行干涉。“可以说,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存在一定程度放任不管的情况。”

他表示,要整治这种乱象,还需要从多方面着手: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强联合监管,对这类不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依法惩处,绝不姑息;鼓励协会、公众对这类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有功的进行适度表彰或奖励;加大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防止企业上当受骗。

“相关部门也应依据线索查实一些活动背后,是否存在第三方与协会违规合作的情况,一旦查实应对涉事协会严肃处理。”邓国胜表示。

记者:周群峰

编辑:徐天

运营编辑:肖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