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29,十余年陈案二次重审一审胜诉,对方被判返还超5500万元

600829,十余年陈案二次重审一审胜诉,对方被判返还超5500万元

一纸重审判决,让一桩纠缠人民同泰(SH600829,股价9.33元,市值54.1亿元)十余年的陈年诉讼迎来反转。人民同泰9月29日盘后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黑01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公司与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七建)签订的多份施工合同及协议无效,并判令省七建返还超付工程款5518万余元,撤出并移交三精女子专科医院综合楼项目施工现场。而就在此前,这起始于2014年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曾以上市公司败诉、被扣划3255万余元并执行完毕告一段落。

公告同时提示,本案仍处于第二次重审一审阶段,双方均有权上诉,最终结果尚存不确定性。

诉讼纠纷起于2014年

这起纠纷的源头,要追溯到十余年前。公告显示,2008年,省七建开始施工建设三精女子医院综合楼项目;2009年,双方签署《三精女子专科医院综合楼工程补充协议书》。项目建设之初公司未能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2010年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该项目停工,停工后双方多次协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2014年,省七建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精制药(人民同泰前身)支付工程进度款3000万元。

此后,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公告披露,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披露哈尔滨市中院签发的一审判决结果,判决公司给付省七建3000万元工程款;2017年10月1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黑民终221号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公司账户一度被冻结,2018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哈尔滨市中院《执行裁定书》,兴业银行及哈尔滨银行账户内合计3255万余元被扣划。公司公告称,被扣划资金对公司经营有一定影响,但未对正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2016年度将承担的工程进度款3000万元确认为预计负债。

转折出现在2021年。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披露再审受理公告,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并改判驳回被申请人诉讼请求。同年9月,省高院作出(2021)黑民再538号《民事裁定书》,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将本案发回哈尔滨市中院重审。2023年3月30日,公司披露重审一审判决公告,市中院(2021)黑01民初2888号判决确认相关协议无效、驳回省七建诉讼请求。但双方均提起上诉,2024年,本案再次被发回哈尔滨市中院重审,由此进入第二次重审一审阶段。

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公告披露,哈尔滨市中院(2025)黑01民初5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包括:确认公司与省七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三精女子专科医院综合楼工程补充协议书》《关于三精制药大成街女子医院项目阶段性核算会议纪要》《阶段性清算原则》无效;判令省七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返还超付工程款5518万余元;判令省七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撤出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46号三精女子专科医院综合楼项目施工现场,将案涉在建工程及施工现场移交公司;判令省七建移交其持有的项目相关材料;同时驳回省七建全部本诉诉讼请求,并驳回公司其他反诉诉讼请求。

诉讼费用方面,公告显示,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约84.16万元由省七建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约25.22万元由省七建负担约15.89万元、公司负担约9.34万元;工程造价鉴定费及工程质量及加固鉴定费合计155.5万元,由省七建负担60%、公司负担40%。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诉讼标的金额较此前明显放大。公告披露,重审期间省七建变更诉讼请求事项,诉讼标的金额相应增加,其曾主张给付委托代理费及工程款暂定5280万余元、停工损失费及赔偿金等。为应对其诉请变更、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已与专业律师团队签署《委托代理合同补充协议》,并将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用。

不过,公告同时提示风险:本次诉讼事项双方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判决实际执行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