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代表:菲方渲染所谓“裁决”出台十年,毫无意义

中方代表:菲方渲染所谓“裁决”出台十年,毫无意义

9月28日,在第81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中,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针对菲律宾的发言行使答辩权,奉劝菲方停止南海问题多边炒作,尽快回归双边协商正轨。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网站今日公布了发言全文,孙磊的答辩内容如下:

针对菲律宾9月26日的发言,中方一贯认为,联合国不是讨论南海问题的合适场所。但中方有必要对菲方有关错误论调作出严正回应。

中方对南海仲裁案的立场是一贯、明确的。菲律宾单方面提起所谓仲裁,违背“国家同意”“约定必须遵守”等国际法基本原则,违反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仲裁庭越权审理、枉法裁判,所做“裁决”非法无效,严重影响《公约》规定的原则和精神,严重冲击国际海洋法的权威性和完整性。中国不接受、不承认该“裁决”,反对且不接受任何基于该“裁决”的主张和行动。这既是捍卫自身领土和海洋权益,也是为了维护国际海洋法治,维护公平合理的国际海洋秩序。

菲方渲染所谓“裁决”出台十年,这毫无意义。事实是,“裁决”不但不能解决中菲涉海问题,而且越来越成为菲扩张领土海洋声索的工具,激化了地区矛盾,成为中菲关系和南海和平稳定的绊脚石。

在领土问题和海洋划界争议上,中国不接受任何强加于中国的争端解决方案,一贯主张与有关直接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中方将继续同东盟国家一道,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

在随后的第二轮答辩中,孙磊发言道:

针对菲方代表发言,中方再次重申,南海仲裁案裁决非法无效。

第一,中菲南海争端的实质是领土和海洋划界问题。领土问题不属于《国际海洋法公约》调整范围,海洋划界已被中国作出的声明排除适用强制程序。仲裁庭越权管辖,所作“裁决”是毒树之果,不具任何效力。

第二,《公约》从未否定历史性权利。多国都有历史性权利和历史性捕鱼权实践。“裁决”全然否定历史性权利,充分说明其非法无效。

第三,“裁决”曲解《公约》第121条,非法抬高岛屿地位认定标准,严重背离《公约》和普遍国家实践,是极其荒谬和错误的。

南海仲裁案是国际海洋法的反面案例。无论菲方如何标榜粉饰,都改变不了其非法、无效、越权、反动的本质。我们奉劝菲方停止多边炒作,尽快回归双边协商正轨,与中方一道管控南海分歧,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