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希望项立刚对通信专家的人设负责,接下来有所克制和反思
项立刚这次骂法律界,比今年2月用词克制了点,没有再鼓吹“清理”法律界。但他仍然顽固声称“这些年中国的法律界已经被渗透的像筛子一样”,并且呼吁除个别大学外,法律专业不允许招收海归老师。

必须说,他的这些说法具有煽动性,与中国法律界的整体现实严重不符,与国家加强涉外法学建设的重大政策南辕北辙。可以看得出来,项立刚对中国法律界的整体情况非常缺乏了解。中国的立法一直处于党的领导之下,立法动议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政机构提出,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法律一般要经过三审,最后由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而且这中间还要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我们的党领导全过程。
中国法律界是与外国联系比较多的领域之一,它的基本原因是中国的现代法律体系,特别是民法,是过去一个多世纪里边向国外学习边建立起来的,同时持续吸纳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结合中国社会国情不断改造。中国摆脱封建社会,以及经济、技术现代化的过程离不开对外学习和借鉴。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独立自主贯穿了立法和司法的全过程。否定中国借鉴外部经验和否定中国这在这个过程中自始至终的主体性,都是荒诞的。
项立刚只是在感性地捕捉一些互联网上有流量的法律界负面信息和争议事件,把它们扩大描述成整个法律界的乌烟瘴气。因为骂海归在网上有一定声势,他就不停朝这个方向关联。对于作为大V这样煽动对立、给整个法律界泼脏水会产生什么样的社会效果,他根本不关心。他只要自己评论区里的掌声,只要流量。
新中国的法律建设、包括改革开放以来的法律建设从来没有照搬西方的法律体系,我国的国家宗旨、社会现实、方针路线、任务目标从来都在法治建设中处于支配地位,但与此同时,我们从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做了许多工具的借鉴。我们《民法典》的前身《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参考了大陆法系(德国、法国)的概念体系,比如物权、债权、合同侵权责任这些基础法律术语和制度框架,它们是近代以来全球民商通用的法律技术工具,在引入借鉴它们的同时,我们在制度内核上做了本土化改造。所以建国后,包括改开后,中国的法律界有很多有海外留学、访学经历的大师级人物,他们为中国法律,特别是民法、经济法的体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留学人员规模扩大,必然有泥沙俱下的情况,但是整体否定留学群体,尤其是集中诽谤法学专业的海归人员,这无论从哪个角度说,只要以严肃、负责任的态度审视,都是荒谬、不可接受的。特别是当前中国的对外交流规模不断扩大,对外贸易、相互投资规模前所未有,国际争议和摩擦越来越多,外国对华大搞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贸易壁垒和非贸易壁垒层出不穷,制裁和反制裁大量过招,这哪里只是简单的意识形态和“阵地”问题?中国需要大量既了解国内又熟悉国外法律体系的人才,我们的涉外法学建设需要加快步伐。
中国有很多这方面的政策宣示,2023年,两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这样的官方论述可以找出很多。
我是不想给项立刚扣帽子的,我也反对动辄说一个人“非蠢即坏”。我只想说,他鼓吹“只保留 5 所大学,招收一些比较法律研究的人……其他相关法律课,不允许外国回来的人上课”,是严重脱轨的。我只能说他不仅把自己的粉丝往茧房里带,而且他本人闭目塞听,不顾政策不顾现实地信口开河。他的主张里只有一个东西:意识形态。好像他的立场最坚定,“中国整个法律界都被西方渗透了”“上上下下都有问题”,就他带着一群自己的粉丝在坚守阵地。谁给了他这个外行如此越界指手画脚的妄自尊大?
老胡没有过留学经历,我的家人也都没有留学过,但我对留学人员报以应有的尊重。我很奇怪同样没有留学经历的项立刚,为何对留学生群体有如此深刻的成见和歧视?
互联网是广场,老胡知道广场经常不是讲理的地方,而是喊口号,刷“激情”的舞台。但大家不妨把项立刚的这个帖子随便放到一个中国AI大模型上,看看有哪一个会认为它是建设性的,或者是客观理性的。我敢打赌:一个都不会有。我想说的是,这个帖子反智,反常识,我希望项立刚先生对自己通信专家的人设负责,接下来有所克制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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